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4年1月31日)
王双全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湖南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和省委要求,回顾我省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殷切期望、提出明确要求。讲话高瞻远瞩、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做好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八个突出、八个深化”对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省委书记沈晓明刚才的讲话,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准全面从严治党的正确方向,将严的基调一贯到底,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更为坚强有力的保障。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新进展新成效的充分肯定,增进干劲、砥砺奋进;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战略部署,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的殷切期望,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化自身建设,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在新征程上忠诚履职、继往开来、不懈奋斗。
一、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坚定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持续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推动政治生态不断向好,新风正气日益充盈。省纪委常委会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强化政治监督和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人民群众对清廉湖南建设满意度又有新提升。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
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省纪委常委会组织13次集体学习,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宣讲,制定24条贯彻落实措施。将学习教育贯穿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始终,常委会“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42次138项。在副厅级以上干部全部参加中央纪委、省委轮训基础上,举办12期读书班和培训班,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各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讲主题党课,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走找想促”活动,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领题开展13个重点课题调研,一批调研成果被省委采纳或转化为具体举措。通过淬炼思想、锤炼党性,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
(二)聚焦落实“第一政治要件”强化政治监督
不折不扣落实“第一政治要件”。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的问题,闻令而动、严查彻处,推动坚决整改。会同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逐件限期办结。
扎实推进易鹏飞案件以案促改。协助省委细化措施,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两个建议”提出的整改要求分解为10个方面22项任务,推动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认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株洲、湘潭、常德、娄底、郴州和农信系统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推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以14个专项监督为抓手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作为“第一监督”,严惩王群、龙晓华等腐败案件,立案2042件,处分1460人。深化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及融投资领域专项监督,立案192人,处分115人。开展PPP项目清查整治,立案63人,处分45人。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对国家统计督察移交问题查处到位。督导“锰三角”生态环境治理,深化拓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立案348件,处分380人。跟进监督长沙机场改扩建等“三个高地”标志性项目,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250个,处分834人。
(三)以系统整治、全域治理理念深化反腐败斗争
坚定不移遏增量清存量。全省立案31207件,处分30191人,其中省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省管干部71人。县级纪委监委自办案件“零留置”和省级派驻机构“零立案”实现全面“破零”。彻查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开展省管企业“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立案1107件,处分1177人,查处省管企业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188件,挖出李勤、陈纪明等一批国企“蛀虫”。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整治,立案125人,处分159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对158个违规超概算工程项目追责问责。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查办行贿人734人。持续开展“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9人。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在着力防范和减少“四类案件”的同时,始终把办案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常态化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
(四)以“两带头五整治”为重点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重拳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旅游、打牌赌博和酒后驾车等顽瘴痼疾。强化重要节点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收受礼品礼金的5名省管干部给予免职或降级处分,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违规吃喝及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烈震慑。试行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灰名单”制度,建立公务接待突出问题“负面清单”管理和“双向同查”机制。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落实省委“十二个不得”措施,着力整治村级“滥挂牌”、违规征订报刊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全省查处“四风”问题3546起,处分4483人。
(五)顺应民生期盼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
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803个,处分5301人,揪出袁延文、唐建初等“靠农吃农”的“硕鼠”。配合开展医德医风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立案460人,处分209人。开展高校“以学谋私”及教育乱收费等专项整治,立案335人,处分305人。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立案116件,处理处分182人。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与人民同行”活动和开门接访、定期阅访、包案下访、常态听访,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建立涉纪重大舆情联动处置机制,督促指导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迅速响应、跟进监督、稳妥处置。
(六)深化上下联动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滚动式开展2018年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移交线索全部办结。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对14个市州和湘江新区、30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省市县三级联动对132个园区开展专项巡视巡察,对3家省管企业开展机动巡视。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8条措施,形成各市州政治生态专题报告、被巡视地区(单位)党政“一把手”专题材料。巡视发现问题2170个,移交问题线索658件,推动边巡边查1547人,胡绪阳、文春方等省管干部被及时查处。出台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措施办法,推动同类同改、未巡先改,加强巡视整改督查评估,追责问责搞虚假整改的19人。有序推进对村巡察全覆盖,巡察村(社区)9903个。
(七)坚持守正创新一体推进“三不腐”
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推动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校、干部学院主体班的必修课。持续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建成湖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选编36个典型案例作为全省主题教育警示读本。强化纪律执行,用好“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7732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90.6%。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好容错纠错工作,完善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制度,开展澄清工作346人次。深化改革增强监督效能,创新“室组企”“室组地校”联合监督执纪执法机制。出台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实施办法。持续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接收审计移送线索1926件,处置1899件。制定实施省政协民主监督与省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贯通协调试行办法。完成智慧办公、数字执纪执法、情报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省市县三级广泛开展“家庭助廉•团团圆圆”主题活动。
(八)以刀刃向己的勇气决心开展教育整顿
将教育整顿作为全年重要政治任务,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纯洁思想、纯洁组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动真碰硬检视问题。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深入开展违规加入社会网络群组、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等13项专项整治,对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十条禁令、“12条负面清单”执行情况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并通报。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52项制度。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做实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困难帮扶等工作。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全面完成。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能力素质、斗争本领全面提升,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教育整顿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目的。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有的领导干部践行“两个维护”不自觉,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事业观异化。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问题仍然易发高发,顶风违纪时有发生,纠“四风”树新风、廉洁文化建设还需持续发力。一些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仍需深化整治,监督的精准度和及时有效性还有不小差距,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熟人社会监督难、纪检监察力量分散等难题需持续破解,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还存在不少廉政风险隐患。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仍有发生,个别干部利用执纪执法权结人缘、拉关系甚至以案谋私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必须勇于面对,抓常抓长、标本兼治加以解决。
二、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要怀着深厚感情、怀着坚定信仰、怀着强烈使命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更加深刻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更好掌握其道理学理哲理,用以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这一重要思想凝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凝聚了全党高度共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篇章,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学细悟、准确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精髓要义、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切实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
深刻领悟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准确把握确保全党永葆初心、担当使命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始终过硬。自我革命成效直接关系党的成色,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败。新征程上,只有坚定不移进行自我革命,才能经受住“四大考验”、抵御住“四种危险”、解决好“四个不纯”,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更好担当起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的初心使命。
深刻领悟我们党“为什么能自我革命”,准确把握用好“两个答案”、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决定了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正是因为不谋私利,我们党才有了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才能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人民群众才会真心实意帮助我们修正错误。新征程上,只有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更加自觉把自我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统一起来,才能实现自律与他律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深刻领悟我们党“怎样推进自我革命”,准确把握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新征程上,只有准确把握“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才能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书写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自觉把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把纪检监察工作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要筑牢政治忠诚的“压舱石”。坚守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党中央同心同德,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信条,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要用好群众路线的“传家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回应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新诉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切实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要磨练履职担当的“宽肩膀”。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分级分类抓好全员培训,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创新理论,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着力提高运用政策策略、做思想政治工作、监督执纪执法本领,努力在“三不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方面探索新经验。要锻造敢于斗争的“硬脊梁”。明辨政治上的大是大非,坚守对党的大忠大义,增强斗争的大智大勇,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敢斗善斗、担当尽责,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决不低头、决不妥协、决不让步,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三、2024年主要工作
做好2024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职,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保障。
(一)聚焦“两个维护”抓实政治监督
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加强政治监督,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继续会同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开展常态化“回头看”,定期盘点、动态问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紧盯政治忠诚,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防范和查处“低级红”“高级黑”。紧盯政治安全,坚决防范和查处弱化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紧盯政治责任,把监督重点放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上,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紧盯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精准开展专项监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围绕落实“良好政治生态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聚焦政策落实、涉企服务、行政审批、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检测机构、中介机构背后的乱象,督促责任部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负面清单,建设营商环境监测点,坚决纠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拖延塞责、索拿卡要、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营活动以及在工程招投标中设置过高资质门槛、歧视非公经济、搞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重点解决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虚假整改、领导干部亲属在金融领域充当“资源型人才”等突出问题。深化“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严查违规决策导致重大亏损等背后的腐败问题。常态化开展“洞庭清波”监督,深化统计造假、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及融投资领域专项监督,高度关注债务风险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和谋私贪腐、“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务求实效推动首要任务落实。坚持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把政治监督融入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政策举措、重点项目任务的制定和落实之中,找准监督的切入点着力点,坚决纠治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完整不准确不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变形走样、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扭曲、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把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紧密结合起来,紧盯“3+5+3”标志性工程,对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招商项目落地全程跟进监督,服务保障“三个高地”建设。综合运用巡视、约谈、督导、调研、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地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抓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责任,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行“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的监管责任。
(二)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刻认识和把握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的重要要求,坚持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扛起专责机关职责,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紧盯重点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紧盯重点领域,坚决查处金融、国企、园区、能源、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紧盯重点对象,坚决查处“一把手”腐败,严查“裙带腐败”“衙内腐败”。
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紧盯新的经济业态和产业模式中的腐败新表现,精准辨识、有力惩治“影子股东”“期权腐败”“交易型腐败”“放贷牟利”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挖彻查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问题,加大对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治理力度。严惩行贿行为,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坚决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深入开展“天网行动”,加大追逃防逃追赃力度。
深化改革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把深化改革作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关键一招”,督促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促进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减少权力设租寻租机会。
(三)严防严治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坚持寸步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深化“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狠刹“吃喝风”“打牌风”“红包风”“送礼风”,对那些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有效防治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快递送礼”和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名义公款旅游等问题。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防止“以风盖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案中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坚持纠树并举、激浊与扬清并重,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把纠风的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树立新风、弘扬正气的综合效能。
严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省直机关抓起、厅局级干部改起,持续推动落实省委“十二个不得”措施,突出整治“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现象,坚决摒弃一切固守旧思维、旧理念、老套路、老办法的懒汉思想,坚决反对一切不担当不作为、推脱躲绕、不思进取的躺平行为。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牛皮癣”,下更大力气纠治文山会海、督检考过多过频、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APP泛滥、浪费资财摆展板等“有人喜欢看、有人卖力演”的问题。完善细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惩戒机制,让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
(四)一贯到底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强化对产业项目建设、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监督,深挖彻查典型案件,斩断伸向乡村振兴领域的“黑手”。督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完善群众“点题”监督机制,深化“以学谋私”专项整治,纠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非法集资、楼盘烂尾、污水直排、安全生产事故等背后的腐败、作风和失职渎职问题。推动严厉打击“村霸”“街霸”“矿霸”等基层黑恶势力,严惩背后腐败和“保护伞”。
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持续整治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沉迷打牌等顽疾。推动基层组织用好村规民约、典型宣传等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共同防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高度关注一些地方村级债务风险,防止政府债务借助新型金融产品向村级延伸传导。持续践行“四下基层”,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
稳步实施对基层提级监督制度。县级纪委监委要深化对集体“三资”规模大、信访反映问题突出、“两委”成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村(居)“一把手”提级监督,探索将乡镇(街道)重点基层站所负责人纳入提级监督范围。
(五)“多箭齐发”提升巡视震慑力穿透力
巩固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持续抓好2018年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全力配合做好中央对湖南巡视有关工作。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推动条例要求落实落地。坚持板块轮动、整体推进,穿插运用多种方式,完成对省管企业常规巡视的全覆盖和政法领域的省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察,有序推进对30个左右县市区的常规巡视,同步巡视带巡察县级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聚焦政治生态、聚焦“关键少数”、聚焦民生民利,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一起做工作”,精准发现问题,有效推动解决问题。
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完成全省巡视巡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指导市县配合省委巡视做好相关领域的对口巡察,进一步做实对村巡察。持续巩固深化对市县巡察机构提级巡视巡察成果,出台市州巡察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完成对省直单位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全覆盖。
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覆盖巡视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进一步完善巡视整改会商、督查评估、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督促市州党委建立对中央、省委巡视整改的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将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风险性问题整改纳入省委、省政府工作计划。对巡视整改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久久为功抓实清廉湖南建设
突出凝聚合力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落实、层层压实,坚决杜绝围观、起哄的看客心态。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构建清廉湖南建设“党委主导、系统主抓、单位主责、纪委主推”的工作格局。
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抓实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加大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的纪律培训和廉政提醒力度,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干部要做到纪法轮训全覆盖,着力解决少数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敬畏、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推动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做到宽严相济、公平公正。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容错纠错工作具体化、规范化,做好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回访教育等工作,既要给基层干部合理容错的空间、试错的底气,也要警惕和防止“监督执纪过严影响干部担当作为”的错误论调,把“怕犯错”“怕问责”作为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
突出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扎实做好易鹏飞、彭国甫、戴道晋等案件“后半篇文章”,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肃清腐败流毒,督促涉案地方和单位深入开展“镜鉴”专项行动。加强政治生态分析和类案剖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督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增强刚性约束,防止“一发了之”。加大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政治掮客、“政治骗子”的惩治力度,坚决破除“圈子文化”“江湖文化”等庸俗政治文化的不良影响。用好警示教育基地、典型案例警示录、教育片等载体,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既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当成最大耻辱,带头崇廉拒腐;又要引导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讲清楚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行贿行为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并不矛盾,教育他们深刻认识通过行贿获利的违法性、不正当性和不可持久性,摒弃行贿一本万利的妄想,让他们醒悟到通过行贿获得“财富自由”,必将失去人身自由。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建一批新时代廉洁文化示范基地和清廉单元样本,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若干措施,以“红廉辉映”等工程为抓手打造湖湘家风建设品牌,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三湘大地蔚然成风。
(七)紧扣“三化”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推动工作体系高效运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着力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能力,破解制约基层监督难题。修订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健全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处置、重要措施使用、干部处分处理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集体研究制度,完善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完善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查办案件提级管辖和指定管辖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优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设置。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进一步落实向高校和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部署。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纪委建设。严格按照纪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决不允许越位监督、越权办案和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审查调查范围,严格落实谈话纪律“八个严禁”要求。完善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加强审核把关、监督制约,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规范提前介入审理工作,落实落细法法衔接机制,在不断健全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机制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减少职务犯罪“四类案件”。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定,完善考核办法,压实办案安全责任。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平台,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完善重大舆情实时监测、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机制。扎实做好省纪检监察协会更名换届工作。
推动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统筹抓好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贯彻落实,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完善问责制度及程序,健全重点领域问责提级审核、问责案件评查等制度;健全“走读式”谈话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申诉复议和案件质量责任倒查机制。健全不法利益追缴和涉案财物处置规范管理制度;落实涉案财物“清单流转、实物不动”制度,由财政部门统一保管处置。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推进制度“瘦身”。
推动监督体系贯通协调。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持续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室组”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和“室组企”“室组地校”等联动执纪执法机制,推动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内部纪检监察力量一体化统筹整合。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探索制定纪检监察监督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衔接的具体办法,优化审计、财会、统计等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办法。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既要防止监督虚化弱化,采取有力措施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也要防止监督泛化,纠正一些地方“把纪律挺在前面”异化为“把纪委挺在前面”的问题。省、市级纪委监委要定期听取基层监督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纪法衔接监督,提高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质效。依法有序做好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聚焦“关键少数”,不断完善对“一把手”及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监督的制度措施。
(八)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思想上勇于自我革命。纪检监察工作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不要指望鲜花掌声,不要指望评功摆好,更不要指望升官发财。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发扬纪检监察机关光荣传统,坚决防止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坚决防止西方腐朽价值观念的侵蚀。坚决扛牢“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第一时间同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引导干部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严于律己守底线,在廉洁上勇于自我革命。既然选择了纪检监察事业,就必须牺牲和放弃一些本来可以享有的东西,就要耐得住孤独和寂寞。要坚持以严的标准审视自己,坚决防止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坚决防止放弃原则、清廉失守,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和党的形象;坚决防止与问题官员和商人老板不当交往,被别有用心的人“围猎”,为涉案人员打探案情、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当好对党忠诚的卫士、敢于亮剑的战士、遵规守纪的标杆、清正廉洁的表率。
严深细实树新风,在作风上勇于自我革命。省纪委常委会和班子成员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团结奋斗、带头从严律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对打着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亲友旗号请托办私事、谋私利的,无论真假,一概拒绝,不信不见不办,并及时报告。全系统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的工作方法,紧扣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调查研究、督查督办,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不乱花一分钱,压缩“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加大上级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向基层倾斜力度,原则上直达县级,有效补助基层办案业务经费、专用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着眼长远建机制,在严管上勇于自我革命。打铁的人必须是铁打的人。要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做细做实对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检视突出问题,常态化清除害群之马,及时将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调整出去,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着力选拔长期奋战在一线、敢打硬仗、业绩突出的干部,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上派下挂”机制和人才库,有序开展干部轮岗交流,激励干部扎根基层锻炼成才。对在重大专案、重要专项或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按规定给予及时性表彰奖励。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把关心关爱干部的措施做实做细,让“有困难找组织”早日成为干部的第一选择。主动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有关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胜利的信念是斗争出来的,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栉风沐雨、勇毅前行,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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