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要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相关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7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常德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涂碧波为家族企业“站台”、为亲属牟利提供帮助等问题。2004年至2021年,涂碧波担任武陵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常德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等职务期间,通过组织饭局、介绍引荐家族成员、直接打招呼等方式,帮助家族企业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牟利。随着涂碧波职务不断升迁,家族企业做大成势,先后成立或实际控制8个房地产公司,在常德开发12个房地产项目,涂碧波夫妇参与投资分红,获取巨额利益。2017年至2018年,涂碧波利用职权为其妻弟欧阳某在融资举债等项目中“提篮子”提供帮助,并通过欧阳某低价受让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隐蔽方式,搞巨额利益输送。涂碧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涂碧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省农业农村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唐建初为亲友牟利提供帮助、本人违规投资入股农业公司等问题。2004年至2022年,唐建初担任省农委总农艺师、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期间,接受其胞弟唐某某的转请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他人在涉农资金拨付、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中牟利提供帮助,伙同唐某某收受他人所送财物180余万元。2018年至2022年,唐建初授意下属向各市州农业农村系统发函,帮助其同学姜某某的传媒公司招揽业务,姜某某为此送给唐建初40万元。2014年至2016年,唐建初利用职权多次打招呼,帮助亲属违规获取涉农奖补资金共计30万元。2020年至2022年,唐建初出资15万元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某农业公司。唐建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唐建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怀化市原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昭平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违规投资入股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问题。2012年至2018年,唐昭平担任怀化市原农业局党组副书记、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授意下属单位为其亲属杨某某在房地产项目资金拨付、权证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伙同杨某某收受他人所送财物420万元。2013年至2018年,唐昭平以杨某某名义投资怀化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唐昭平出资1300余万元占股25%,截至案发时已基本收回本金,尚未结算分红。唐昭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唐昭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所享受的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长沙环路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林平家风不正、为亲友牟利提供帮助等问题。2020年至2021年,刘林平担任湖南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权向下属公司打招呼,为其妻子李某某的同学、同事孩子2人在职工招录中提供帮助,李某某为此收受他人所送财物11万元。2008年至2020年,刘林平不仅纵容、默许儿子刘某某、妹妹施某某在承揽建筑工程项目上“提篮子”,谋取巨额利益,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经营“商人朋友圈”为亲属牟利提供助力,伙同2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140余万元。刘林平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导致夫妻逐利、父子贪腐、兄妹收钱,全家沉迷赌博。刘林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刘林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临湘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李峰为亲友牟利提供帮助、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11年至2022年,李峰担任湘阴县政府副县长、临湘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为其同学、同事亲属在工程项目承揽、结算、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2011年至2021年,李峰违规直接投资经营烟酒等方面生意,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帮助推销,从中获利45.3万元。李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李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新林为其妻子承揽业务提供帮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牟利等问题。2002年至2017年,刘新林担任郴州市原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向相关房地产企业负责人打招呼,帮助其妻子卢某某承揽房地产等项目设计业务,卢某某从中获取巨额利益。2012年至2017年,刘新林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某房地产企业老板放贷,获取利息202万余元。刘新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刘新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保靖县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尚新发在人员招录上为亲友提供帮助、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16年上半年,尚新发担任保靖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接受朋友请托,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下,违规将朋友的儿子聘用到该局投资审计中心工作。2011年至2021年,尚新发先后违规投资入股某煤矿企业、某矿产品公司、某环保公司,担任该环保公司监事,并在多轮相关专项清查中予以隐瞒,未按要求如实报告。尚新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尚新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所享受的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以上7起典型案例,有的“靠山吃山”,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生意越做越大,背离初心也越来越远;有的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无忌惮为亲朋好友、家族企业“打牌子”“提篮子”牟利“站台”“刷脸”;有的治家不严、家风败坏,“廉内助”变为“贪内助”,“一人当官、全家腐败”;有的对领导干部及亲属向本人“打牌子”“提篮子”行为不仅不制止不报告,还毫无原则地提供帮助,并视作“政治攀附”的机会。这些问题被严肃查处,彰显了省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的强烈信号。全省广大领导干部务必要引以为戒,以案为鉴,不仅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还要加强对亲属的管理和约束,不仅自身要坚决杜绝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问题,还要坚决抵制其他领导干部及亲属“打牌子”“提篮子”行为,并按要求主动报告。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开展此项专项整治,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持续净化湖南政治生态的重要武器,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力抓手,必须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做实谈心谈话,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在整治工作上再发力、再攻坚。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锚定重点任务,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顽疾,斩断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的利益链条。要更加突出查办案件,不仅查当事人,还查“中间人”、受益人,不仅查谋取经济利益问题,还查谋取政治利益等其他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以锐意进取的态度、实实在在的措施,千方百计在办一案、治一域的系统施治上取得新进展,在发现监管漏洞、促进制度完善的效能提升上取得新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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