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出台《若干措施》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深化纠治“四风”工作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和省委部署,充分释放作风建设“一刻不停”的鲜明信号,湖南省纪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使严的氛围成为常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
《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问责机制,拉条挂账、销号管理。对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作风建设政治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清廉湖南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抽查。强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大起底”“回头看”。开展“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监督,督促分级分类开展整治,推动开展省直机关单位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顿。
《若干措施》强调,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持续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结合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建设,探索实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记录“灰名单”制度。对仍然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深化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严格执行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规定,狠抓公务接待函告制度落实,推进“互联网+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加强对“三公”经费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若干措施》要求,针对民生领域“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绊脚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部署开展教育乱收费、套取就业创业补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缺位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化“一县一清单”监督、“一领域一专题”治理,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肃查处贪占挪用、吃拿卡要,以及“三资”管理、产业项目等方面的腐败案件。进一步完善线索移送、挂牌督办、双专班等工作机制,持续深挖彻查重大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推动涉矿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若干措施》强调,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执纪问责,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置。建立重点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机制,建立健全“四风”典型问题“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始终作为巡视巡察重点内容。完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工作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把纠治“四风”工作成效作为关键指标。坚持整合监督力量,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纠治“四风”工作格局。建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指导制度,坚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和规定的方式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确保依规依纪依法按程序处置到位。对行动迟缓、工作停顿的,线索留存积压、压案不查的,处置搞变通、打折扣的,及时约谈、严肃通报。对情况严重、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问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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