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聚焦服务退役军人的使命任务,用心用情用力服务退役军人,以廉洁之风提升服务质量,局机关清廉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健全制度葆清廉
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局党组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研究不断档、要求不削弱。出台《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干部职工“十要十不准”行为准则》《党员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近60个,编撰政策法规汇编300余本,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在法律、政策、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浓厚氛围知清廉
坚持浓厚机关清廉文化氛围。以开展退役军人书画比赛为契机,收集各类涉及廉政教育内容书画作品近30幅,在局机关建设文化走廊1个,悬挂作品18幅,在军休总站建设文化走廊1个,悬挂作品10余幅。在军休总站开辟廉政文化宣传专栏一个,涉及廉政文化、廉政故事和个人自律等内容。以开展各类会议和学习培训为契机,以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建立的党风廉政建设专栏为平台,适时进行廉政知识宣传和廉政案件警示教育,推动以案明法明纪,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廉政警示教育10余次。通过征集廉政家书,开展清廉家风教育。让清廉作品所处可见,让清廉警语人人皆知,让清廉之风处处宣扬。
(廉政文化作品)
(廉政文化墙)
(廉政文化走廊)
(网站平台)
比学赶超促清廉
按照《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办法》要求,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季度考核评分,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每月评出40%的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发布考核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坚持每日上班考勤,每月一通报;坚持定期开展谈话提醒,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制止;每年开展一次文明科室评比,悬挂文明科室小红旗;推动转变工作作风,构筑清廉堡垒,营造清廉环境。
规范履职守清廉
以全程阳光安置为根本原则,坚持“安置办法、接收指标、考核计分标准、考核分数、安置岗位、分配录取结果”六公开,并邀请纪检组和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今年全市92名退役军人顺利完成安置,实现了接收单位、部队、安置对象“三满意”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审核帮扶企业资质,确保帮扶企业符合扶持条件。严格执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计划报批、审核支付等流程,按月、足额、及时为优抚对象发放各项抚恤补助资金。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吴欧慈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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