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在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基础上对推进清廉机关创建作出了全方位安排部署,其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已于8月份基本完成。
本次制度修订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委室分工负责,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本次制度修订主要是对《张家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规则》(共29项制度)和《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共21项制度)中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有关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以及对涉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点法律法规进行收录和汇编形成《法律法规文件选编》(共8部法律法规、3项文件)。
《张家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规则》主要包括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党内生活制度,常委会工作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人事任免办法等日常工作制度,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执法检查办法、专题询问办法、立法听证办法等具体业务工作制度,涵盖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各项具体工作。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机关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内生活制度,以及公务活动规定、考勤奖惩、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公车管理、公文处理办法、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电管理等涉及机关管理各方面的具体制度。
通过修订制度、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市人大机关常委会形成了靠制度履职、议事、用权,靠制度办文、办会、办事,靠制度管人、管事、管物,靠制度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制度规定的源头上构筑起一道固廉护廉、规范权力运行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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