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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通报6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永定区纪委监委 编辑:谢航 2021-12-31 12:18:16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永定区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永定区非公党委糯圣柑桔合作社党支部党员田艳红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问题。2021年4月4日凌晨,田艳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352国道邢家巷加油站路段时,与正在转弯掉头的另一机动车相撞,造成六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20.8365mg/100ml。2021年9月3日,田艳红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11月15日,田艳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永定区新桥镇新桥社区党支部党员彭撒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问题。2020年9月12日晚,彭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新桥镇柏家峪路段时,与相向行驶的另一机动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74.9111mg/100ml。2020年12月23日,彭撒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12月2日,彭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张家界好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党员宋志勇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31日凌晨,宋志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子午路凤湾路口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因宋志勇系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罚后,再次实施酒驾违法行为,其受到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3日,宋志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张家界旅游学校会计欧阳锋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27日上午,欧阳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子午路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9mg/100ml。欧阳锋受到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4日,欧阳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张家界市景丽华冰淇淋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黄杰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30日凌晨,黄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滨河路和回龙路交叉路口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0mg/100ml。黄杰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27日,黄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杨家溪村党支部书记覃伟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5月3日晚,覃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市烟草公司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2gm/100ml。覃伟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3日,覃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部分党员和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依然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对违纪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在党员、干部、群众中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全区党员和公职人员要汲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之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从严执纪、从严问责。

中共张家界市永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张家界市永定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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