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纠治“四风”,持续强化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代碧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9年,代碧洪多次违规收受某体育用品销售公司负责人所送的礼品礼金,价值共计2.33万元。代碧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鉴于其能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具有减轻处分情节,2020年11月,县纪委决定给予代碧洪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2.县公安局原蒋家坪派出所辅警罗云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7年12月13日,罗云在“博联天街”项目部维护治安秩序时,保证了项目承包人项某某的安全。之后,项某某为表示感谢,送给罗云现金1万元、“和天下”香烟10条。2021年7月,县纪委决定给予罗云同志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3.三官寺土家族乡原林业站站长康德林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2012年,于某某弄虚作假,并通过三官寺土家族乡林业站申报,骗取国家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共计40余万元。康德林作为该乡原林业站站长,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是导致上述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2020年11月,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康德林开除党籍、政务降级处分。
4.县人民检察院原会计庄奉历玩忽职守问题。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县人民检察院原出纳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庄奉历作为该院会计,未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是导致上述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2021年6月,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庄奉历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玩忽职守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时,该案涉及的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