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用问责之剑揭开“老好人”真面纱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王懋 编辑:谢航 2021-07-15 17:09:07
 

近日,常德市武陵区芷兰街道社区时任社区主任周某与组长黄某在审核李某申报的房屋安置资格时,发现其社区李某已故女儿的名字,二人甘当“老好人”视而不见,继续让没有安置资格的人员享受。周某、黄某因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三湘风纪网)

周某、黄某错误的认为只要是为了公家公事给老百姓谋利益,自己不贪不占,即便没有按规矩办事也应该不会被问责。这种“老好人”的思想不管为了在“圈子”里有个“好口碑”,还是想顺水推舟的“卖人情”,都是大错特错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也是必然的。

孔子以“乡愿,德之贼也”批判那些老好人。孟子认为这种人“同乎流俗,合乎污世”,表面上看是个对别人全不得罪的好好先生,实则混淆是非善恶,不抵制坏人坏事。

公权姓公,一丝一毫都不能乱用。滥用职权“开绿灯”“卖人情”“不作为”,对有“猫腻”名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看似关心爱护群众,其实践踏了纪律红线。不但帮不了人,反而会害人害己。纪律一旦失去了刚性,就会变成橡皮筋。只有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准确定性,严格实施惩戒,不搞抓大放小、不搞下不为例,才能让违纪者感受到纪律的刚性,筑牢不敢的思想防线。

严则正气充盈,严则内力倍增。在执纪中迁就照顾,放宽标尺,空悬戒尺,就无法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作用。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充当党纪国法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坚持抓早抓小,构建严的机制,厚植严的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一再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4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领导干部担负着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如果执纪不严,让纪律成了“稻草人”,就会造成“破窗效应”,使党沦为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任何“和稀泥”“和事佬”等“老好人”行为都是与全面从严治党不相容的,也是全面从严治党所要坚决反对的。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才是我们党员干部的必备素质和行为准则,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执纪时,必须摒弃老好人思想,对各种违规违纪、消极腐败行为必须零容忍,坚持初始即严、一严到底,实现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东岳观镇纪委 王懋)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