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等五大方面深刻阐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问题,有效破解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
从思想认识上提高监督自觉性
领导班子成员是执掌重要权力、发挥示范效应的“关键少数”,“一把手”更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例,许多贪腐落马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警示忏悔时往往提到最多的是,思想上放松了自己,淡薄了纪法意识,导致行为失节、腐败堕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思想认识上提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自觉性,廉以修身、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当标杆、作表率,筑牢思想堤坝、守住思想底线。
从责任落实上提高监督主动性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指出,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开展监督,定期与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力戒“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
从工作方向上提高监督多样性
党委(党组)要发挥带头作用,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促进形成监督合力。一方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概括为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等8个方面,涵盖了管党治党的多个领域、多种问题,通过引导其他各种监督向这8个方面聚焦发力,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使监督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另一方面,要推动监督形式贯通协调。通过巡视巡察、党内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方式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其他监督相互串联或并联,让监督广度、深度向纵深拓展,推动形成监督“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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