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4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扶贫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扶贫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扶贫办党组坚持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面整改和立行立改相结合、边查边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整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实周报告、旬调度、月安排制度,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过程跟踪调度,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对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处死角。
截止3月31日,巡察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巡察移交的1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讲话不深入、不扎实”方面,主要表现为学习政治理论经常以“照本宣科、以会代训”方式开展,没有进行交流研讨;党员干部学习自觉性不够强、积极性不够高。
整改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改进了学习形式、内容、机制。巡察反馈后,市扶贫办党组共开展了四次集中学习,在学习中既有领导干部带学领学,又有党员干部交流研讨。同时对我市脱贫攻坚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梳理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和经验,并已印发全办。二是党员干部学习动力不断提升。自今年1月份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26次,通过党组成员和干部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提高兴趣。同时在集中学习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热点问题开展讨论,全体党员干部踊跃发言,起到了较好的学习交流效果。
2.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方面,主要表现为意识形态责任制执行不力、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等重视不够、少数意识形态公文与网络范文雷同。
整改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意识形态责任制执行力度得到加强。办党组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对党绝对忠诚、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2月5日召开的年度民主生活会上,4名党组成员对各自党建暨意识形态履职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和全面总结。二是学习贯彻力度不断深入。按照制定的党组会、支部会每季度学习不少于一次的方案,党支部于1月27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讲话和论述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交流研讨,做好了相关记录。三是公文管理不断规范。明确由综合科、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公文进行审核,确保相关公文结合本单位实际,能真实反映本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能有效指导本办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的组织建设不够到位,党支部发挥作用不明显方面”的整改情况
3.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方面,主要表现为重业务、轻党建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建立了党的建设定期研究机制。基层党建工作已成为每月党组会议的固定议程。自1月份以来,召开的4次党组会议均研究了本办党建工作。二是党建与业务工作更加融合。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新的课题,积极探索新的组织建设、党建活动机制。2月1日—4日由办领导带队,对4个区县、8个驻村工作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掌握脱贫后的基层党建情况,探索下一步开展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新机制。同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党建工作,加强本办党建工作力量,将党建和扶贫成效巩固工作“合力推进”。
4.在“党支部工作不够扎实,学习不够深入”方面,主要表现为支部基层工作不牢固。
整改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学习力度进一步加强。自1月份以来,共召开3次支委会,3次支部党员大会,均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并开展了学习讨论和交流分享。二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党组书记、主任率先垂范,深入基层一线摸实情探实底,参加2月1日—4日在永定区、桑植县共4个村的调研,1-2月与6名科室负责人开展一对一的谈心谈话。3月12日,组织全办党员干部参加在桑植县召开的全市扶贫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梳理当前工作重点,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三是党建阵地趋于完善。本着“统筹规划、规范美观,节约成本、综合利用”的原则,在机关党员活动中心悬挂了标牌、党旗、入党誓词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架构图等,必要设备设施均已配齐,现已成为标准的机关党员活动、议事、宣誓阵地。四是党员管理更加规范。本办借调、公益性岗位和劳务用工岗位上工作时间超过1年的4名党员,除2名借调人员到期返回原单位外,其他2人已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本办机关支部,并按时参加了2021年组织生活。
5.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方面,主要表现为党组会议不够严谨,回避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决策过程不严谨。
整改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1月份以来共召开4次党组会,干部职工根据会议需要列席参会,参会范围不再随意扩大。二是回避制度有效执行。1月29日由分管副主任组织本办从事人事工作的干部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干部回避意识得到加强。在2月26日召开的党组会上讨论了人事议题,相关人员均已回避。三是决策能力有所提升,资料管理更加规范。对党组会议内容记录更加详实,综合科及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漏会议内容,不漏参会人员。对于巡察反馈中指出的3次会议记录不完整、与会议纪要不一致的问题,已补充完整,修改一致。
6.在“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方面,主要表现为执行干部管理监督政策不到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干部监督和教育不断加强。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十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个人事项报告“两项法规”,由分管领导作中心发言,其他党组中心组成员讨论发言。贫困监测中心班子及工作人员现已配齐,能够正常有序运转。同时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本办所有持有护照、港澳通行证的干部已将相关证件交综合科统一保管,并建立了台账。二是人事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对本办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整理,综合科(人事科)负责人档案已移交市委组织部集中保管,有关人员档案中的缺项均已补齐。三是更加注重老干工作。1月13日成立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唯一一名退休党员同志任办机关关工委执行主任,协助办机关关工委主任组织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同时,该名退休同志的组织生活已纳入机关党支部,参加了市扶贫办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工会活动和工会年度总结会议。
7.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主要表现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辣味”不够,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思想工作抓得更加实在。今年以来的党组会、支部会均进行了党章党规、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进行党史、国史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使党员干部增强对共产主义事业的信心。二是纪律要求更加严明。在1-2月进行的谈心谈话中,党组成员与干部职工就党内纪律方面进行了谈话,把握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是党内生活更加严格。2月5日召开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深刻开展自我剖析,实事求是指出其他党组成员身上存在的问题,“辣味”足,得到了参与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的认可,达到了“照镜子、正衣冠,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3月23日召开的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各位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己,会议批评和相互批评直截了当、直言问题,既有较强的“辣味”,又饱含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诚,达到了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预期目的。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财务管理存在漏洞方面”的整改情况
8.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制不够到位”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清廉张家界”建设没有进行安排部署和认真落实,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和安排部署较少,廉政风险点排查行动迟缓。
整改情况:问题已整改到位。一是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3月30日召开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将党风廉政教育和“清廉张家界”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通过党组会、支部会、干部谈心谈话等方式抓落实。二是成立专班狠抓落实。对巡察反馈“清廉张家界”建设有关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并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立见成效并长期落实。三是党组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紧盯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以谈心谈话等方式重申纪律规矩,做到警钟长鸣。四是开展全面排查。党组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并牵头组织编写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南》,3月19日完成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自查自纠报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9.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方面,主要变现为票据管理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内部财务审签手续不到位。
整改情况:问题已整改到位。一是规范票据管理。1月5日,财务分管领导组织开展了巡察反馈财务管理问题整改集中谈话,各科室负责人及问题涉及人员参加,对机关财务及问题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下一步机关财务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目前全办人员均已办理了公务卡,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报账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三是规范财务审签手续。明确分管财务领导的差旅费等报销由另一名党组成员、副主任审签。严格执行财务开支事前审批制度,特别是出差前审批,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前审批的,需电话报告,杜绝事后审批报销差旅费;严格执行支出审批程序,坚持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核实、出纳审核票据合法性和开支标准、综合科审核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分管领导签批的程序,最终由出纳把关相关程序后予以报销。四是规范工会账目。超标准购置歌咏大赛服装费、多发工会干部工作补助等已全部清退,由本办会计协助完善工会账目及其他相关资料,明确由财务分管领导牵头加强工会费用开支监督和指导。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市扶贫办党组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继续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更高的标准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新动力,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巩固拓展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设,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4--8292849;邮政信箱: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场路252号市委大院乡村振兴局202室;电子邮箱:41116452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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