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荣成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民政局原党委委员郝佳龙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索取养老机构人员财物典型问题。郝佳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此时,郝佳龙才终于明白,他所谓的“朋友经济模式”不过是自欺欺人:“我内心没把他们当朋友,他们也没把我当朋友,他们只是看中了我手中的权力,我被他们的金钱糊住了眼、蒙住了心。”只可惜,悔之晚矣!
回顾很多腐败分子堕落轨迹,有种现象值得玩味:喜欢利用“朋友经济”大搞隐形腐败。据报道,原湖北省经信委副主任夏平在落马后说:“这些人与我交朋友,看中的是我这个职位,我把别人当朋友,别人把我当鱼钓。”云南省个旧市原常务副市长王建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据查,其受贿赃款中,有94万元是“朋友”多次赠送:“在我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交友不慎。”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忏悔,“我就是被这些所谓的朋友套牢的”。
从经济学上分析,很多贪官之所以热衷搞“朋友经济”,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觉得这种腐败“安全”。基于彼此熟识甚至知根知底的关系,贪官在收受朋友财物时,心理上的安全感远胜于陌生人。“朋友经济腐败”越来越隐蔽和不易觉察,可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有搞腐败和接受腐败的人才心知肚明。如此,只要内部不出问题,就很难“东窗事发”。即使最后出了事,朋友间也更方便一起“灭火”、订立攻守同盟,进而降低腐败暴露带来的风险。正如郝佳龙所说:“收第一笔钱的时候,也曾犹豫过,说到底还是心存侥幸,觉得都是朋友,谁也不会说。”
事实上,所谓的“安全腐败”只不过是贪官们天真的臆想。这是因为,哪怕是好朋友,并无真感情——他们之间所谓的友情,不过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各取所需,哪能奢望什么“真情实意”?换言之,“朋友经济”从一开始就是相互利用、动机不纯,也应证了古语所说的“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去则倾;以权相交,权失则弃”,在这种利益关系的驱动下很多“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朋友经济模式”最终不过害人害己,“竹篮打水一场空”而已。
怎样交友,交什么样的朋友,古人早有论断。《论语》有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欧阳修也在《朋党论》中写道:“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是以,党员领导干部在择友上要慎之又慎,切莫“利”字先行。以“君子”为友,就等于多了一面镜子、多了一个参谋;与“小人”为朋,则如同雪入墨池,虽融为水,其色愈污。正所谓“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唐代诗人孟郊曾写诗警醒道:“种植须择地,恶土变木根;结交若失人,中道生谤言。”在物欲横流、诱惑无处不在、腐败如影随形的当下,握有公权的官员一定要提高警惕,珍惜权力,纯洁交友动机,谨慎、从善交友,择廉、以德会友。如此,方能远离腐败和堕落,避免“朋友经济腐败”的围猎和攻击。(桑植县河口乡 周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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