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初心使命 强化履职担当
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桑植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肖运谋
(2020年3月13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桑植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总结我县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刘卫兵作了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对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县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忠诚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敢于动真碰硬,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效。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两个维护”进一步落实
政治责任落地生根。县委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主题党课、检视整改、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根基、坚定政治信仰、践行初心使命。县委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16次在县委常委会议上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纪委监委严格坚持党的领导,先后4次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专题报告工作,逐项落实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团结带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扫黑除恶、小水电站整治、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4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县委坚持把正确用人导向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治本之策,对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不用。县纪委监委创新推进国家公职人员政治生态档案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一人一档,严把廉政审查关,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重用审查26批次501人次,否决提拔5人、否决评先评优12人。针对金融、工程建设、涉砂涉矿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公职人员违规持有农商行股份的行为实现“清零”,19名公职人员退出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
政治巡察彰显质效。全力推动巡察全覆盖。2019年全县共开展三轮巡察,发现问题1508个,移交问题线索77件。自2017年启动巡察工作以来,累计对77个单位完成常规巡察,覆盖率达83.7%;累计对298个村居(社区)完成延伸巡察,覆盖率达100%。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省委巡视反馈的3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中纪委七室调研督导反馈的18个问题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县委第五轮巡察发现的1094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坚持以日常监督为基础,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两个责任”落实落细。从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入手,在全县科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卡制度,共对89名党员领导干部发出主体责任提醒,下发的924条任务清单全部得到落实。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和党内政治生活,对61个单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抽查,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
“四风”问题有效遏制。县委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刀,为基层减负松绑。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着力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监督检查,下发通报5期,立案23件,党纪政务处分23人。县委发文同比减少47%,全县性会议同比减少28.6%,督查检查考核同比减少63%。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公务接待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
信访难题有力化解。以拓宽线索和案源渠道为导向,以信访举报清零行动为载体,实行领导包案、提级督办、交叉办案、排名通报、末位约谈等机制,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全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34件,其中越级信访举报189件,同比下降25%;重复信访举报146件,同比下降34%。用好“互联网+监督”科技监督手段,实现了对扶贫和民生资金动态监管,平台共受理举报38件,办结率达100%。
(三)坚持以审查调查为突破,“三不”机制进一步完善
“不敢腐”的震慑进一步强化。坚持铁腕反腐,激浊扬清。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487件,办结475件。转立案173件,采取留置措施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3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坚决查办了姚志军、王光权、田春华、徐志成、张桂斌、吴悦、黎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县经投公司原总经理张桂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县教育局驻陈家河镇岩壁村原第一书记黎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空壳树乡陈家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悦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坚持精准监督执纪,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5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97人,占比65.3%;第二种形态处理119人,占比26.1%;第三种形态处理15人,占比3.3%;第四种形态处理24人,占比5.3%。
“不能腐”的笼子进一步扎紧。聚焦基层治理,配合县委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治理预防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意见》,构建“1+5”①制度体系;创新推行“331”②工作机制,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更加严密;全面推行“村务监督评议会”制度,实行“334”③工作法,村务监督更加规范。严肃脱贫攻坚纪律,配合县委出台了《桑植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关于2019年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质效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摘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强化工作联动,出台了《桑植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协调联动工作办法》,建立了“纪委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增强。坚持引领舆论正确方向,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系列主题,开辟“清风苑”专题栏目,发布各类党风廉政建设专题24期,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18篇。坚持以案促改,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背叛的代价》等警示教育片,汇编典型案例剖析5个,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批次52人。以举办主题党日活动、红色故事展演、拍摄廉政微电影、创建廉洁家庭等形式,如火如荼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了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群众利益进一步保障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为有位。聚焦“一季一专题”④,以线索排查、举报受理、审查调查、违纪资金追缴清退等工作为重点,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八大公山镇朝南坪村“阳光院”质量问题等案件。全县共发现问题线索587条;立案120件,同比增长21%;结案115件,党纪政务处分113人;追缴资金1254.87万元,同比增长10倍;退还群众资金210.54万元,同比增长4倍。2019年第二次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对我县经验作法作了宣传推介。在全省专项治理考核中,我县在被评为全省一类档次的21个贫困县中排名第六,获全省通报表扬。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严格落实“两个一律⑤”“一案三查⑥”要求,建立完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协调联动机制,深入挖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受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坚决查处了张爱民、罗志强涉黑涉恶案件。全县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96件,结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查否了结54件;转县扫黑办1件;转市纪委1件;27件正在办理。
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卓有成效。结合主题教育八个方面专项整治,牵头会同发改、林业、人社等职能部门,着力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立案查处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问题25件,党纪政务处分23人;立案查处小水电站整改问题11件,党纪政务处分11人,约谈11人,追缴资金8.3万元;发现林业“三补”资金发放问题线索178条,追缴资金39.39万元;发现56个学校存在挤占挪用学生食堂伙食费问题,退还学生伙食费350.39万元。
(五)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入贯彻《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始终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坚持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机关部室之间的沟通协作,案件审理部门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建立与信访、政法等部门线索互送互移制度,互移问题线索55条。发挥监察建议作用,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制度,共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强化办案安全,全县23个乡镇均建立了标准化谈话室。
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出台县纪委监委机关“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和纪检监察室分片指导模式。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驻在单位监督检查,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做到常“提醒”、严“叫停”。全县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督查38批次,督查单位63个,发现问题485个。
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检视问题并积极整改落实,开展脱贫攻坚、派驻机构改革等10项重点课题调研,掌握实情、破解难题、促进工作。巩固“三转”⑦成果,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责,配齐配强了乡镇纪委班子。强化教育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3期,以中心组学习、“清风大讲堂”等为载体推动政治业务学习常态化,围绕主题教育、脱贫攻坚、中央八项规定、党纪党规法律等开展6次大测试,组织参加案例论辩大赛获全市第二名。
在总结经验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有的还在公车私用,有的还胆敢公款吃喝“和天下”“1573”等高档烟酒,有的还在公款送礼转嫁报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不作为不落实,怕担责怕吃苦,作风漂浮懒散,不懂政策瞎指挥,请示汇报工作欺上瞒下;部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乏力,有的对主体责任提醒卡一问三不知,全由办公室人员“代劳”;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有发生,有的心存侥幸,甚至顶风违纪,还存在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借机敛财、变相经商入股,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坚持越往后越严,坚决惩治不手软,一查到底不姑息,绝不容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发挥制度优势、提升监督效能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一)坚持严督实查,保障制度贯彻执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说都是对制度的践踏。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责定位,聚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刚性约束,严防“破窗效应”。要重点督促领导干部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纠正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坚决查处制度空转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
(二)坚持严以用权,完善权力监督体系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权力在哪里集中、监督就聚焦到哪里,紧紧盯住“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把监督的触角融入决策、执行的全过程。要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科学配置权力,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总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三)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方略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加惩治。要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意识,克服单纯以办案论英雄的倾向,把查处与教育、惩治与预防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有效处置存量、遏制增量。要善于反弹琵琶,加强案件剖析,总结发案规律,促进整章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四)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约束
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带头尊崇制度、敬畏法纪,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工作。着力完善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定性量纪。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三、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加强政治监督、加大惩治力度、一体推进“三不”上聚焦发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贯穿到政治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工作全过程。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党的政治路线,聚焦“七个有之”,紧盯“关键少数”,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置若罔闻、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督促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实里抓,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县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决胜年”“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产业项目、违建别墅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应付了事、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等行为严肃问责,对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
健全政治监督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县委《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和政治督查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以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为监督重点,建立政治监督清单,明确督查具体事项,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实行清单管理,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根据监督发现的问题性质和程度,实施红、黄“双色预警”制度,严肃追责问责。
(二)坚决保障人民利益,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各乡镇和行业部门要围绕高质量实现脱贫目标任务,聚焦决战重点、短板和弱项,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协调联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拿出决战决胜的作风和举措,全面推行“纪委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聚焦“四个不摘”“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实、作风漂浮,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基层“微腐败”问题。紧盯“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百村财务大清查”、巡视巡察、督查督导等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开展扶贫领域“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坚持除恶务尽,始终保持深挖彻查的强大攻势,加大线索处置力度,9月底前完成所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清零”工作。进一步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三清三到位”⑧、重要案件会商等制度,紧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加大对重点个案的直查直办和指导督办力度,同步跟进政法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推动“破网打伞”取得新的突破。
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以落实基层治理“1+5”制度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评议会制度,深入落实“331”“334”工作机制,建立“党群连心”微信群平台,强化“互联网+监督”平台运用,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深抓实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继续加大小水电站项目、违建别墅、金融领域以权谋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提篮子”“打牌子”等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用心用情化解群众信访。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搭建全域覆盖的检举举报平台;严格执行接访制度和包案制度,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积极探索片区联动交叉办信机制,开展信访“清仓行动”,着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
(三)坚决做实专责监督,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统筹推进“四个监督”。用好纪律监督这个武器,坚决维护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大对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机制;加强政治生态档案动态管理,把好廉政审查关。用好监察监督这把尺子,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实施精准监督。用好派驻监督这个探头,梳理驻在单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负面清单,实行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用好巡察监督这把利剑,加强问题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各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要推动建立权力清单、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构建风险排查、风险防控、风险预警“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制约和监督。要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对亲属经商办企业、民主作风差、干部群众反映多的要重点关注。
(四)坚决推进正风肃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方位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在持续纠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待、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顽瘴痼疾的同时,深挖细查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大违规赈酒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婚丧嫁娶事宜,坚决刹住升学宴、庆寿宴、乔迁酒等不正之风。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督促各级党组织对标县委要求开展“回头看”,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交办、督办机制,加大对产业项目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懒散拖”、吃拿卡要等问题整治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减会简文,规范检查考核和调查研究。
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容错纠错有关规定,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正名,严肃查处诬陷造谣者,加强受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做好教育转化、心理疏导工作,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保护干部奋发进取的勇气、锐气、正气,营造宽严相济、严管厚爱的良好氛围。
(五)坚决贯彻“三不”方略,着力完善惩防并举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坚决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减存量、有效遏增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严加惩治,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以系统思维,加大对政府采购、国有企业、金融、医疗、土地、规划、招投标、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力度,紧盯“关键少数”,着力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健全反腐制度机制。继续加大反腐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考核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严格对照党纪法规,规范使用各类审查调查措施,进一步完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机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建立完善安全办案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走读式”谈话,做好安全预案和风险排查,确保办案安全。
推进清廉桑植建设。纪委要与组织、宣传等部门加强衔接,各党组织要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居。用好红色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廉政文化展示阵地,创作一批形式丰富、百姓乐见、有利传播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深入开展“清风大讲堂”,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荣贪耻的价值取向。着力推进以案促改,落实好“一案五必须”机制,做到每查处一起案件,都必须做好案件通报、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六)坚决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健全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治生态特点、工作难点和群众期盼,推进政治体检具体化、常态化。统筹运用常规巡、专项巡、提级巡和“回头看”等多种巡察方式,聚焦“两个维护”、县委工作大局、基层党组织建设、群众关心关注等方面,年内开展3-4轮巡察,什么问题突出就巡察什么问题。
抓实巡视巡察整改。健全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等单位协同配合制度,建立情况通报、人员选派、线索处置、整改督促协作机制。加大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将巡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经常性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等从严问责。优化巡察人才入库机制,构建乡镇、部门积极配合巡察,扎实推进整改的工作局面。
(七)坚决落实改革任务,着力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两个为主”,坚决执行下级纪委监委在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环节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探索建立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机制,实现县乡一体化管理。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流程,落实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协调。逐步将监察改革延伸到国有企业、乡镇和农村社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探索设立乡镇监察办。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支持派驻机构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狠抓作风、严明纪律、严惩腐败、制约权力全过程。县纪委监委要继续推行“主体责任提醒卡制度,定期向县委和市纪委监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协助县委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机制。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精准监督执纪。
凝聚各方监督合力。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职责,促进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完善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预防腐败建议书、廉情专报“三书一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形成监督“一盘棋”。
(八)坚决提升斗争本领,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持续深化“三转”。准确理解并严格履行党章赋予的协助党委抓党风、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责,合理界定并处理好与党委、政府关系,开展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抓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进一步落实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岗,配齐配强工作班子,做到不该分管的不分管、不该牵头的不牵头,防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提高本领素质。坚持不懈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继续深化以“今日我开讲”为载体的“一周一课”学习制度,采取业务培训、轮岗交流和跟班学习等方式,自觉学习贯彻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融会贯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过硬、业务娴熟,以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提升,促进全县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内部监督。完善纪检监察组织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等相关规定,坚决防止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事项,严禁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和影响力请托、受托违规办事办案。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发挥好特约监察员作用,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严肃处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旅游融合、产业扶贫、绿色发展”战略部署,永立潮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再立新功!
注 释
①县委“1+5”制度体系
“1”即:《关于规范村级治理预防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意见》;“5”即:《桑植县农村基层“四议两公开”制度实施细则》《桑植县规范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桑植县村级党务及村务公开实施细则》《桑植县村务监督实施细则》《桑植县村(居、社区)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②“331”工作机制
根据县委《关于规范村级治理预防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意见》,建立“三级审核(村级评审、乡镇复核、县级审定)、三级备案(县级备案、乡镇备案、村级备案)、一个平台监管(“互联网+监督”平台)”工作机制,简称“331”工作机制,强化对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③“村务监督评议会”“334”工作法
“村务监督评议会”实行“三固定、三签字、四步走”的“334”工作法。“三固定”:一是固定会议时间。二是固定会议人员。三是固定会议议程。“三签字”: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三人,对会议通过的监督事项、财务收支情况等内容审核签字并盖章。“四步走”: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分四步实施,第一步收集民意。第二步调查分析。第三步召开会议。第四步资料收集整理。
④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
一是生态扶贫+环境整治;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三是教育扶贫+医疗骗保;四是社会保障兜底+惠农资金。
⑤扫黑除恶“两个一律”
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⑥扫黑除恶“一案三查”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⑦三转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⑧扫黑除恶“三清三到位”
“三清”是指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价值、初核程度、处置经过和结果要清楚,对立案审查调查、结案处置、公诉和审判过程和结果要清楚,对涉黑涉恶案件所处的侦查、审查起诉、判决阶段的情况要清楚。“三到位”是指抓拓宽线索渠道到位,抓案件研判和组织指挥到位,抓健全机制和协调沟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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