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北京市华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任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媒体报道,任志强历来以“任大炮”走红网络,口无遮拦,歪曲党史军史,妄议中央;视“国有”二字为无物,把公权力当做“影响力”,变公为私,损公肥私,肆意妄为。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国有企业的蛀虫屡屡被查出,而且这些类似任志强之类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动辄贪腐款项巨大,贪腐时间跨度长,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损害了党和国有企业的形象,给国家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失。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少数国有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缺失,重业务、轻党建,管党治党不力;部分国有企业干部党的观念淡漠、作风松散、纪律松弛。国有企业不是监督执纪的法外之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整治。
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往往也是实际经营者,党和人民把国有资产交给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就是莫大的信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管拥有其他任何身份,首先要牢记共产党员这个“第一身份”,要自觉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纪党规画出工作的红线,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做到不碰“高压线”,不打“擦边球”。要始终保持理想信念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发展党和人民的事业上,以崭新的精神面貌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始终用“职业经理人”的身份、“人民打工者”的心态当好国有资产的“大管家”。
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企业,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强化政治担当,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不断调亮监督“探照灯”。要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强化对国有企业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当好“婆婆嘴”,经常“碎碎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坚持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烈震慑;要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扎紧织牢制度的笼子,明确权责清单,不断规范国有企业权力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 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国有企业不是管党治党的真空地带,国企干部更不是监督执纪的法外之人,必须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使党纪法规成为呵护企业发展的“红色引擎”。(永定区纪委监委 吕绍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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