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申屠福华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申屠福华是恢复高考后所在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从学校团委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一步一步做起,由于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得到组织的信任,37岁的他便成为东阳市最年轻的副市长,此后他的仕途一路顺畅,从东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到后来的金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申屠福华父亲告诫他,说道“一定要像驻村的张同志这样,为大家着想,凭良心做事”,然而,他却辜负的父母的期望。
随着职务的不断提升,申屠福华终究还是没能禁得起诱惑。平日里,申屠福华满口廉洁、纪律规矩,但其私底下是什么样呢?他购地、做生意、投资入股、违规干预地块规划、公司设立等事项……,他放高利贷,不管是拿自己的钱放贷,还是向其他人借钱放贷,自己赚取那不劳而获的“高息”。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申屠福华将手中的权利变成了金钱的筹码,向自认为有钱又大方的“朋友”一开口便借几百万,且借得心安理得,“朋友”有事找他帮忙时,总会一一打招呼。欲望的齿轮跟他失控的人生咬合后,便慢慢偏离了初心和正规,最终滑向了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
对于那些主动投怀送抱的商人来说,他们追求的是“放长线钓大鱼”,通过请吃请请喝、送红包礼金、无息借款,甚至是行贿等方式与申屠福华建立良好关系,在申屠福华分管领域工作中就有了“得力”的人帮忙,便可以实现他们最根本的目的---利益最大化。
疯狂践踏党纪法规的恶果,只能是自取灭亡。申屠福华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以腐败分子的身份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接受人民的裁决。申屠福华之所以走到这一步,错在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不将纪律和规矩放在眼里,将为人民服务、谋利的权利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错在东窗事发后,为逃避党纪国法,建立攻守同盟,大肆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并妄想以秋千转运逃避党纪国法制裁。更是错在对抗组织调查,被函询、谈话期间,非但不知悔悟、配合调查、讲清问题,反而心存侥幸,通过各种方式负隅顽抗。
法纪面前,没有例外。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充分证明,只要是触犯底线,不论职务高低、权利大小都会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只要触犯红线,不论使出何种伎俩,都无异于“作茧自缚”、“自陷泥潭”,所谓的建立攻守同盟、掩饰伪造证据等都是虚幻泡影,终究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每一名党员、公职人员唯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党忠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才能去除权利的狂妄,驱散种种错误认识的迷雾,扶正祛邪,正本清源,唤醒初心,永葆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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