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负责城乡居民低保五保、大病医疗救助、贫困户养殖扶持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好处费”“打点费”等为由,多次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不义之财,累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现金达55.06万元。2019年8月,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民政局低保办(社会救助办公室)原主任赵永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9月,检察机关对赵永琏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依法提起公诉;2019年11月,赵永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7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为党员干部、低保办主任,赵永琏本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拥有菩萨般的心肠,用心用情扶贫解困,成为困难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令人不齿的是,她背离宗旨,背弃人民,利用掌管着扶贫民生领域资金审批的“大权”,把困难群众当成了“提款机”,把解困资金看成“唐僧肉”,毫无底线地向困难群众进行无休止的“索取”。这种“鸡脚杆上刮油”“羊角上剔肉”的恶劣行径,无疑是“火中取栗”,最终必将导致玩火自焚,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拥有“四心”,人才称其为人。若没了“恻隐之心”,人与人之间就会冷漠、自私甚至残酷。众所周知,困难户要么家境贫寒,要么突遇大灾大难,是值得同情、需鼎力相助对象,理应倍加呵护,怎能心生邪念、动起“歪脑筋”。然而,极少数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财迷心窍,泯灭良知,冒天下大不韪,把“黑手”伸向贫困户,突破底线,像赵永琏之流等利用公权索拿卡要,丧心病狂,多次利用为民解困之际,把困难户作“摇钱树”。他们就是“披羊皮的狼”,党员队伍中的“老鼠屎”。“是可忍,孰不可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索拿卡要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监察法也规定,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涉嫌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从未松懈,一些像赵永琏一样毫无底线向困难户伸“黑手”的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
与民争利,纪法不容。“蝇贪”之害甚于虎,须着眼于小,防微杜渐,绝不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失了党心民心。“树德务滋,除恶务尽”,对胆敢啃食贫困户利益的“苍蝇”要锱铢必较,横刀亮剑,形成“超高电压”。打通惠民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赵永琏们”无处遁形,以实效取信于民、还利于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就要坚持不懈解决人民群众厌恶和痛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向困难群众索拿卡要等恶劣现象严肃问责处理外,更要健全约束机制,加强公开透明,严把困难资金申请关、调查关、评定关、审批关,实现审核“公平、公正、公开”。唯有如此,才能有效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才能变“人情低保”为“阳光低保”,才能让“阳光低保”深入民心。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也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广大基层干部基层要摈弃私欲,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去执行好低保工作的每一项环节,且莫为一己私欲索拿卡要“火中取栗”。要让低保这一好政策用在刀刃上,为真正的困难群众提供生活保障,确保脱贫路上无一人掉队。(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纪委 钟以祥)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