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界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抓实防汛救灾、帮扶救助的监督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助救灾款物真正发到受灾群众的手里,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通知指出,7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抓好抓实防汛救灾、帮扶救助的监督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助救灾款物真正发到受灾群众的手里,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通知强调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当前,我市仍处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做好灾后重建、生产恢复和受灾群众的帮扶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监测预警、堤库排查、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全力抢险救援,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督促各级应急管理、民政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配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消除事故隐患、监管盲区。
扛牢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再监督职责,抓好救助救灾款物发放、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过程监督,力保救助救灾款物快速、足额、精准地发放到受灾群众的手里,防止群众因灾致贫返贫,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一个不少”。
坚持从严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救灾救助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按照“即刻接收、立即交办、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原则优先处置并建立工作台账。对救助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从严处理、从严问责,并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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