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条措施》,为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进一步纠正“留痕式”管理提供了坚强的作风保证。
督查检查是推动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工作“留痕”本是促进抓落实的一种管理方法。但是,少数部门在实际督查检查过程中,往往出现过度重“痕”不重“绩”现象。如到基层督查检查工作中,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检查过分重视资料;对开会、下乡、影像等考核分值越定越高,事事都要拍照片、做笔记、建台账,人证物证一样不落......表格越填越复杂,“痕迹”管理越来越精细,基层干部群众越来越不满意。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平时要担负诸多任务,工作“留痕”如果过多过滥,既会严重挤占基层干部聚焦中心抓落实的时间和精力,增加基层工作压力,又会造成人财物等资源的极大浪费。片面强调“留痕”、事事处处都要“留痕”,就会背离初衷、走向反面。这种只重“痕”不重“绩”的督查检查,其实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在作祟,当痕迹管理只留有“痕”却不见绩或少见绩时,不仅失去其实际意义,更会成为基层干部深恶痛绝的负担。
东汉末年思想家荀悦有言:“在上者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过度“留痕”现象在基层,但根子在机关。要力戒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必须从各级领导干部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表率带头作用;要突出工作实绩导向,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凸显督查检查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指挥棒”导向,让基层减负见到实效,激励基层党员干部真担当、真作为,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
避免过度“留痕”,还要推进检查方式和考评办法科学化精准化。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应多些“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少搞“预先通知式”监督检查,避免基层突击应对、加班加点“留痕”;要少听汇报、多实地调研,少看台账材料、多看实际工作的开展,把检查调研的出发点、落脚点落到具体工作上,落实到人民群众得实惠上,让检查“准星”瞄准“变味留痕”靶心。要牢固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经考核实绩突出、担当有为的,大胆提拔重用,真正让有为者有位,为基层干部提供良好的干事创业空间。
为政之道,贵在实干。当前,我国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最紧要的关头,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难度更大,越是如此,各级领导干部在实地检查督导中越要多看实实在在的成绩,少查繁文缛节的“痕迹”,一切从实际出发,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书写人民群众满意的历史答卷。(永定区纪委监委 吕绍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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