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处前,我一直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在村里工作很辛苦,拿点也是正常的。我很后悔,但现在说啥都晚了。”近日,河南省范县白衣阁乡吴屯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文经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村党支部书记位于基层政权的神经末梢,直接面对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这样的“小微权力”一旦出现跑偏、脱轨,“微腐败”也能酿成大祸害,因为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聚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治之于未有、防范于未然。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把好“方向盘”。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好基层权利监督的“方向盘”。盯紧“小微权力”的使用,要让监督“长牙”“带电”,让有权必有责,有责必履责,失责必追责。运用“四种形态”,就是要立足党的纪律扎紧约束权力的笼子,把从严执纪问责与容错、纠错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抓早、抓小,促进治本、治根,从而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拧紧“总开关”。深入剖析各类腐败问题的表现,说到底,是思想总开关抛了锚、断了电,在思想上没了定力、失了底线、酿成差错!拧紧总开关,首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对着理想信念、党纪党章、民心民生、先辈先进这几面镜子,常常对照、常常擦拭、常常提醒,帮助农村党员干部们树立起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反腐的外在压力化为内在自觉,实现“不敢腐”向“不愿腐”的华丽转身。
筑牢“防护墙”。制度建设事关根本和长远,用制度管人管事才是题中之义。解决小微贪腐,筑牢廉政“底板”,必须做好顶层设计,扎好制度之篱,立足抓常、抓长,除了要写入党内法规,作为每个农村党员必须遵守的原则要求、基本义务和行为规范,还要建立权责一致的为民服务机制,理清厘细“小微权力”运行清单,精准列出村干部的廉政风险点,配上详细监督的流程图,让村干部在制度的框架内为群众服务,严谨高效守规矩。此外,还要完善监管机制,把党内监督、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高压态势下,腐败问题有所收敛,但正风反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既需要骤雨打荷叶的短期努力,也需要疏雨滴梧桐的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地引导农村党员干部以案为镜、以案为戒,时时警醒、时时检验,惟其如此,方能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慈利县纪委监委黎小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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