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6月18日至7月31日对我局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3日向我局反馈了意见。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并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抓好整改落实,现就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局机关首要工作来抓,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做到周密安排,积极部署,自觉整改。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办公室。由党组书记、局长向志刚任组长,并亲自把关,将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一个一个地进行研究,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研究讨论整改方案,制定了《立行立改方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细化了《巡察反馈主要问题的整改责任分解表》《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进度要求。要求责任部门每周向整改办报告一次进度,责任领导每10天调度一次整改进度,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和整改碰头会。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其中整改到位问题20个,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还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要求全局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意义,要在学懂弄通,结合实际工作上下功夫,通过红星云、学习强国、张家界市网络干部学院积极开展自学;我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读书班,在读书班上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班子成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3次研讨交流,做到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知行合一,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2.反馈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正确理解其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大意义,自觉增强坚持、完善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胸襟意识、整体意识。
二是修改和完善了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决策程序,严格办事流程。强化民主规范的程序意识,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决策;强化履职尽责的担当意识,严格按照分工,坚持责权对等,支持和倒逼责任落实,防止大事小事都上会研究,切实解决好职权范围的事项不拍板、等会办,影响决策效率的问题。
3.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
及时调整充实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由向志刚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由王章勇副局长专抓扫黑除恶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定期深入基层督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抓好了2018年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张家界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市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张司党〔2019〕1号)和《张家界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方案》(张司发〔2019〕1号)精神,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所管理人民调解的职能,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深入开展涉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和隐患纠纷排查;结合管理社区矫正职能,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力度,组织学习有关政策,强化管理、攻心帮教、逐一谈话,更多、更快、更细地获取涉黑涉恶线索。对与黑恶势力、涉黑团伙有关联的,全部纳入视线。截止目前,我局已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6条。
4.反馈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二是认真学习了《张家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做到会前通报给派驻纪检组,接受派驻纪检组的防控风险审查和监督,会后填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备案表》,接受派驻纪检组对“三重一大”事项决定情况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5.反馈问题:党性教育不经常、不深入。
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定相关的学习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做到用党性提高格局,用党性提高胸襟、用党性提高全局意识、长远意识。
二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张家界市司法局2019年中心组学习方案》,将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党支部学习有机结合,做到学习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巡察反馈后,已经共开展8次中心组学习。
6.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已经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内部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分析研判会。完善《网络安全检查制度》《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和通报制度》《网络应急响应制度》《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度》《重要岗位网络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是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我局的新闻发言人是副局长王章勇,加强市司法局官网建设,及时更新意识形态有关内容;抓好“张家界司法”微信公众号宣传;加强与省、市各级媒体协作,通过省法制日报社“法治号”APP建立张家界市司法行政宣传矩阵;利用张家界报刊媒体大力宣传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新亮点、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知名度。
7.反馈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已经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今年,提拔重用的10名科级领导干部,均严格按选人用人程序和好干部标准,贯彻市委“三个用起来”用人导向,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的程序和组织人事纪律办理。
8.反馈问题:聘任仲裁员资格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
一是提请张家界仲裁委全体会议制定《张家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暂行办法》,明确仲裁员聘任的条件和程序等事项。
二是对现任仲裁员进行梳理统计,对符合条件的已经重新聘任,对不符合条件的仲裁员解除聘任,重新制定了仲裁员名册,并在“如法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9.反馈问题:抓党建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突出对最新党建理论、党建政策要求、党建制度的学习和研究,强化班子党建引领自觉意识。
二是进一步规范律所党建工作。首先,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委,加强对各律所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快推进全市所有律所党建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律协制定的规范化建设各项指标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和硬件建设,按照具体的时间节点,完成党建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截至9月底,市律协已有5个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通过省律协的验收;其次,市律师抓好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制定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方案,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动员大会,组织律所以演讲比赛,开展为景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到实处;再次,10月中旬,省律协督导组和市司法局、市律协一起对律所“主题教育”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根据活动的进度,将于11月中旬进行第二次督察。
10.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经全部按照以下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切实提高会议质量。支部书记积极引导各支部委员踊跃发言,亮明态度,发挥支部集体智慧,确保会议质量。
二是更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局党组成员带头上党课,截止11月初,已全部落实班子成员在机关上党课制度。
11.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原法制办党支部因机构改革已撤销,所有党员现已转入市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巡察反馈后,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敢于刀刃向内,向我开炮,敢于批评,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杜绝走过场,求真务实,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12.反馈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情况:
一是9月中下旬,由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带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的工作人员,对各区县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等专项活动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各区县围绕人民调解的三个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加强了调解工作阵地建设,规范了调解工作台帐,落实了调解工作记录,成功化解了大批影响区域稳定发展和改革进程及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调解活动,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市没有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引发群体性械斗、非正常死亡、集体性上访发生,在这次专项调解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稳定。10月上旬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检查台账、卷宗、座谈等形式,对区县驻信访局、法院、检察院调解室、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进行重点检查,此项工作推进情况已列入工作考核指标。各区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摸排调处过程中涉黑涉恶线索的收集和报告,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丰富立法项目征集方式,除采取原有的方式外,十月份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到区县、农村、社区走访调研、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基层急需解决的问题,共发放调查问卷118份,立法问题建议22份,确保对立法工作调查深入有效。
13.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全局已经清退不合规费用共计255250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
14.反馈问题:公务接待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完善,超范围、超标准、无公函接待屡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逐一核实,清退了不合规费用;二是修订完善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加大审查力度,杜绝不合规的公务接待的发生。
15.反馈问题:规矩意识淡薄,财经纪律执行松散。
整改情况:
一是清退了相关费用。
二是修订完善了市司法局机关、市律师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仲裁委秘书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学习各级有关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杜绝局机关使用协会和仲裁委经费。
16.反馈问题:违规发包公证处,事业单位沦为谋利工具。整改情况:
一是公证处的收支均纳入了市司法局的统一管理。
二是公证处的四名工作人员在市审计局规定的期限内如数退还了全部违规发放的绩效奖。
17. 反馈问题:个别处级干部参与赌博。
整改情况:
一是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时向党组书记、局党组和党支部做了诚恳的检讨,当事人受到了法纪教育。同时,我局以此事为镜,组织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引以为戒。
二是对参与赌博的人员建议纪委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理建议已报送市纪委,等待市纪委处理结果。
三是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党纪政纪,端正党风政风,狠刹赌博歪风,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形成震慑,优化干部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18.反馈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专题研究不够,对本单位廉政风险点不明,更未建立防控机制。二是对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监管缺失。市司法局、市政府原法制办作为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仲裁委的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了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清单、一把手责任清单、分管领导责任清单。
二是建立完善廉政风险排查及预防制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三是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对标看齐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开展。
四是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难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19.反馈问题: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意识欠缺,情况不清,底子不明,存在不告不理、被动履职的现象。面对面、点对点监督不到位,日常监督存在盲区,没有发挥“哨兵探头”的专责监督优势。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指导单位党组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清单、一把手责任清单、分管领导责任清单。
二是督促指导单位建立完善了廉政风险排查及预防制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三是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派驻监督力度,对标看齐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把监督要求落实到单位各项具体工作中,确保监督精细、精准。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对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推动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的有机结合、成效共享。
20.反馈问题:市司法局党组扶贫工作,停留在走访、填表、给钱了事,在产业扶贫上下的功夫不足。在帮扶资金使用上,存在滥作为的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因我局的驻村帮扶村已经由桑植县桥自弯三和村变更为桥自弯白果村。自巡察反馈以来,扶贫资金均按相关规定使用。
二是我局专门对党员干部进行三次扶贫政策宣传教育,已经和牵头单位桑植县水利局对“白果村猕猴桃产业发展规划”列上议事日程,并探索村贫困人员新的就业渠道。每一个结对干部担当起“一户一产业、一户一就业”落实责任,切实发挥督导与参谋作用。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市司法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市纪委和市委巡察办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的巩固加深。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决防止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以巡察整改的深入落实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4-8223624;邮寄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584号市司法局;电子邮箱:zjjssfj@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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