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8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8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调度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亲自把关,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抓落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并积极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同时,我局不断完善单位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把权力扎进制度笼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力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在结合武陵源区和本行业实际抓落实上做得不实,缺乏创新和担当精神。
(1)针对“入脑入心不够,学习效果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制度,拟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加深学习效果。进行了主题教育专题研讨,开展了红色革命教育,组织了党员干部理论知识测试;三是督促干部自学,同时发放学习资料,丰富阅读种类。
(2)针对“运用新思想指导工作、推动发展举措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结合“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工作,梳理了不动产登记办事事项74项,行政审批事项51项,完善了《政务服务实施事项办事指南》,缩短了办结时限。
(3)针对“不敢担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组织自学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属地落实整改,切实做到“去存量,遏增量”。截止2019年11月11日,我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2019年查处违法占地行政处罚案件数是2018年的6倍。
2.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职尽责有偏差
(4)针对“原区规划分局党组没有把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核心景区生态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重点核心景区违法建设隐瞒不报、监管缺位,导致违法建筑有增无减跟风而起”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宝峰湖核心景区鹞子山2处违法建设,在2017年7月11日全国开展了“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之前,已分别于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1月13日拆除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观看了《一抓到底正风纪》警示教育片;三是2019年10月21日印发了《武陵源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制度》。
(5)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整改不力,对城乡建设中未批先建、违规改扩建等违法行为管控不严、执法不力,助长民宿、客栈、别墅无序开发突破耕地保护红钱”的问题
整改情况:反馈意见中所提到的16栋房屋,为张家界野溪铺特种养殖文化园有限公司(中湖乡龙口峪大鲵特种养殖基地)所建设,我局已于2019年10月10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湖乡人民政府已经组织对其局部进行了拆除,已拆除2栋。
(6)针对“土地综合整治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展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5年申报杨家坪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自2016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期间因武陵山大道、插分公路相继封闭式施工近两年等诸多因素,造成工程延期,现于2019年8月已施工完毕,9月完成初步验收;2016年申报的金杜村和黄家坪村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自2017年3月18日开工建设,期间黄家坪村项目因武陵山大道开工建设,金杜村项目因村级道路加宽改造等诸多因素,造成工程延期,于2018年5月施工完毕,2019年10月完成市级工程验收;2015年以来未完成验收的4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此前由于部分治理项目资金不足、到位迟缓,法定程序多且用时长。特别是锣鼓塔街道磨子峪滑坡群治理项目因与武陵山大道、插马公路等重点项目的施工期重叠,两岔至森林公园老路通行限高等不利因素,导致延迟。截止目前,磨子峪滑坡治理项目2019年10月已完工,正组织竣工验收;协合乡龙尾巴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勘察项目和天子山街道廖家台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勘察项目分别于2019年10月和2018年11月完成;锣鼓塔街道青山组滑坡治理项目工程量已完成工程总量的65%。
3.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7)针对“党务政务权责不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0月14日印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会议制度〉的通知》,并严格按制度执行,指定党组会由党建办专人负责记录,行政办公会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
(8)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7月2日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制度执行,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4.(9)针对“弄虚作假,涂改党组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9年10月9日第十八次局党组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10月12日制定了《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14日印发了《会议制度》,对各类会议记录相关要求在制度中予以明确。
(二)党的思想建设缺失
5.(10)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7日制定了区自然资源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自整改以来,局党组已于2019年9月26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10月9日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1次。
6.(11)针对“中心组学习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4月5日拟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7月2日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2019年5月以来,我局党组共开展了6次中心组学习。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扎实
7.(12)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0月12日完善了《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程。2019年以来,党组会上研究党建工作8次。
8.(13)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实,资料多处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19年10月9日第十八次局党组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今后将严格按要求认真如实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9.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战斗性不强
(14)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9月12日严格按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二是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
(15)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步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组织好今年11月底的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
10.(16)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0月14日组织人事工作相关人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2019年10月23日印发了我局的《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三是立行立改,再未出现此类问题。
(四)作风建设抓而不紧
1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滥发滥补问题严重
(17)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回头看’整改清退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规划分局2015年至2018年发放文明股室、先进单位、文明家庭奖金,2019年10月已清退并上缴到区纪委;三是在2019年10月28日第十九次局党组会上对原规划分局财务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
(18)针对“违规列支公务接待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超标准部分现已清缴到位,2019年10月24日上缴区纪委,在2019年10月28日第十九次局党组会上对原国土分局财务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下一步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有关规定执行。
13.对违法建设监管缺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
(19)针对“监管缺位,对违法建设视而不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反馈意见中提到的索溪峪街道双文村10栋具有“别墅”风格的房屋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李家岗村被列入武陵源区杨家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由武陵源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指挥部,由指挥部组织对该片区居民房屋外立面风貌改造方案进行审查,并统一组织施工。
(20)针对“有案不立,查案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4月11日对喻家嘴海云家私城临时建筑超出使用期限未拆也未申请延期的行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2019年10月28日对于其后续违法加层形成的违法建筑已立案查处,并下达处罚决定。2015年2月13日我局对卓欢欢、毛慧严重超面积占地的行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该两户不听劝阻,2015年3月5日,我局向区城工办作了专题书面汇报,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区控违拆违长效机制,明确提出请城工办督促属地加强管控,组织强制拆除,但属地一直未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管控和拆除;二是对违法建设未处理到位的一律不予规划核实,不予受理不动产登记,并报告区政府将其列入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黑名单”。
(21)针对“执法不严,违建成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协合乡杨家坪村、抗金岩等片区存量违法建设处理整改方案》;二是目前已完善18户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手续。
14.(22)针对“形式主义积习难改,变相泛滥有增无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9月9日制定了《武陵源区自然资源局微信群管理制度》;二是除保留2个微信群,和1个QQ群外,其余群均已解散;三是结合本次市委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2019年9月6日制定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15.为民服务宗旨树得不牢
(23)针对“政策水平低,服务意识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9月1日不动产登记中心修订完善了《岗位职责及业务流程(试行)》等制度,拟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实施方案》,提高登记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加强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提高了政策水平。
(24)针对“对农村建房审批中普遍存在的‘半边证’历史遗留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 “半边证”户进行了全面清理,2019年10月8日制定了《武陵源区农村居民建房“半边证”问题整改方案》,已整改到位33户;二是完善审批程序,严把审批条件,防止产生新的“半边证”户。
(五)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力传导不够
16.(25)针对“多头开设银行账户,财务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银行账户全面清理,对长期无经济业务往来的账户予以核销,已撤销3个账户;二是待机构改革到位后,一步整改到位。
17.“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26)针对“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措施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7月2日印发了我局《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内容分解办法》;二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已研究党风廉政工作3次;三是已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卡》第3季度任务。
(27)针对“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0月21日组织召开了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会;二是在2019年9月29日、2019年10月21日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反腐电教片《一抓到底正风纪》等;三是严肃执纪,巡察整改以来已对我局6名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8.(28)针对“批后监管缺位,‘以罚代管’顽疾未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反馈意见中涉及137起为2014年以来的行政处罚罚款案件,均属于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群众集体上访,按区政府有关意见,对已经整改到位或者对城市规划实施影响不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作出的罚款行政处罚。
19.(29)针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未做到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挪用资金情况,并将查出的结余资金和长期未使用的资金全部追缴到位;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做到转款专用。
20.(30)针对“廉政风险防控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廉政风险点再排查,排查出廉政风险点53个,制定防范措施57条,签订2019年度《廉政风险点和自我防控承诺书》《岗位廉政风险点和自我防控承诺书》;二是2019年10月12日出台《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自然资源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工作,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基本完成整改的工作,将紧盯不放,持续整改跟进。
(二)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同时将查漏补缺,堵塞制度漏洞。并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三)监督引导确保整改成果。一是重点履行好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肃追究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4-5618250;邮寄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宝峰路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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