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编辑:谢航 2020-01-07 17:27:49
 

2019年6月18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一巡查组对我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常规巡察,并于8月22日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对抓好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抓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查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会后,我院党组严格按照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彭建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攻玉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制定整改清单107项,召开党组会议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修订工作制度4项。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36种表现,大部分已整改到位或正在持续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一是理论学习深研细钻不够;二是知行合一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学习制度,根据“每月一次上下同题”要求,科学制定每月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以及支部每周集中的学习计划,督促党员干部抓好自学,提高学习质量和实效;三是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研讨交流与专家辅导相结合,学习理论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增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加强对支部的指导与考核,把理论学习作为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加强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指导监督。

2.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存在不足(一是审判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执行工作不规范;三是涉诉信访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机制,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完善审委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审委会和专业委员会的把关作用,并对被省院发改的案件组织深度专项评查,实行随案评查制度,以提高审判质量;二是推行“一案一账户”,并出台《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规范执行工作;三是强化涉诉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切实解决涉诉信访较多的问题。

3.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短板(一是抓党建促脱贫、建设一支“永不撤走的工作队”重视不够;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待加强;三是深化司法改革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抓党建促脱贫要求,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党支部的主体责任,要求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以身作则。灵活安排,保证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1至2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二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9月11日组织干警到永定区彭家巷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该校聘请我院1名员额法官为法治副校长,加强基层宣讲,辖区内基层法院均已设立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加强网站宣传;三是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推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立审合一” 。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有待加强(一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会议多效率低;三是政绩观有偏差;四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责任落实,加强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学习,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二是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对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决议执行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解决会议多效率低的问题;三是取消关于审限的规定,改变过去那种以强制院定审限提高办案效率的作法,制定印发《关于对二审、再审案件发回重审加强管理的意见》;四是严格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化解市城区涉法涉诉的问题楼盘根据涉法涉诉类问题楼盘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具体的牵头院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

5.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够有力(一是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性、多变性认识不足;二是涉法舆情研判分析机制不健全;三是干警舆情风险意识不强、处置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进一步加大对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的学习,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开展主题教育同抓好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性、多变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并规范法院网评员队伍建设,要求各区县法院按照政治合格、能力优秀、作风过硬的要求,重新选聘了8名兼职网评员;三是按照“员额法官、新闻宣传部门干警人手一本”的要求,下发省高院编印的《“三同步”工作手册》,要求全院干警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手册》三同步工作原则和责任主体、三同步工作流程、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措施进行学习。

6.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二是“头雁效应”不够突出;三是工作合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要求,作为党组工作的重点,进一步修订完善院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调查核实执行走样的相关问题,严格追究责任人;二是今年以来7位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64件,其中主审案件182 件,参审案件82件,所办理案件中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104件,占39.39%,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领导班子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作用;三是全面落实干警工会福利待遇,对家庭困难的转业军人、共产党员等特殊对象在特定时期进行走访慰问,每年组织干警进行体检;四是加强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领导和组织,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

7.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一是压力传导不到位;二是防控机制缺“实招”;三是纪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对全体干警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选读了田清胜等忏悔录,观看警示片《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始末》,组织院中层骨干旁听了原桑植法院干警钟凤娟违纪违法案件庭审;二是针对防控机制缺“实招”的问题:2018年,我院制定了《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干警廉政监察员实施细则》,2019年我院重新修订《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制度汇编》,汇编明确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等,且2019年修订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制度汇编》第三章第五节对“四类案件”的审判监督管理有具体规定,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三是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干警签订个人党廉承诺书,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倒查规定,注重平时工作考勤抽查,增强纪律意识。

8.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扎实(一是落实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没有厘清;二是围绕审判执行“省高院十二条禁令”和8小时内外监督上办法不多,方式单一;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存在不足,个别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力度。坚决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工作方向,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二是丰富监督方式,对作风建设进行三次全面督查和检查,对各个支部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全院干警及新招的书记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全程参加法院党组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三是个别问题线索处理不够及时的问题已予以解决。去年和今年立案均全部结案,对相关线索进行了核实,得到了处理。

9.作风建设不够严格(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存在;二是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三是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违规公务接待款9077元,对发放的津补贴进行全面清理,对违规发放的项目进行清退,重新修订完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规定(试行)》,对机关财务管理及公务接待程序、范围进行严格规范;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管理,重新修订完善《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联审会签制度,成立联审会签小组。三是深入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抓落实长效机制,完善院领导办案机制,增强担当作为意识。

10.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得不够牢(一是党员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不够;二是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严;三是党建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切实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觉悟,党组书记对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严格把关,开展先进典型宣讲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二是领导带头垂范,过好双重党员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党组议事重要日程,规范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老干支部的工作与机关党建同计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规范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各支部的党建工作,确保“五化”支部建设取得实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发展党员的相关工作机制。

11.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不够鲜明,队伍建设不够有力(一是干部选拔任用政治标准不突出;二是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三是队伍活力不够;四是临聘人员管理“宽松软”;五是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干部选拔任用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标准不合格的干警在提拔重用时予以一票否决;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市委组织部选拔干部和任免员额法官的要求,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具体工作;三是优化审判团队资源,按照1:1:1配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通过公开招录、组织调动、聘用等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从源头上解决法官断层、超龄问题;四是制定聘用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管理聘用人员,加大临聘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明确聘用人员管理职权,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教育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部门;五是通过组织学习中央“两项法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把认真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机关党委扎实做好填报提醒。

12.动真碰硬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院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整改“回头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不发生失职失责问题;二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整改,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三是针对问题回头看,全面梳理审计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严格追责。

13.有纸上整改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在全院进行自查,举一反三,确保问题解决到位。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开创新局面的定力。

二是法院工作继续提档升级。努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使司法为民有更好举措。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全面巩固“决胜执行难战役”成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三是队伍建设要有更严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增强履职本领,持续正风肃纪,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四是长效机制要有更大发展。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回潮、重复发生。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强化管理上,久久为功,善做善成。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