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主动退缴这4000块钱,我唯一的请求就是希望你们可以对我们村书记从轻处罚,他确实是好心呀!”
“但是好心也不能办坏事呀!”
4月16日,坐在镇纪委的谈话室里,龚大姐含着泪花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我的家庭本就不富裕,2014年,因为老房子破旧不堪,就计划原地重修,刚拆完老房子,我老公就突发脑梗住进医院,索性是捡回了一条命,但是基本上也失去了劳动能力,医药费开支不小,孩子读书还要学费,老房子拆了又没地方住,这一下子就让我的家庭雪上加霜。当时刚好听说有危房改造的政策,于是,我就去找村书记申请,希望他帮帮可怜的我们。”
“你的情况我已经听说了,可是今年的危房改造申报工作已经结束了呀!”
“那怎么办呀!我这日子可没法过下去了呀!”
“你先别急,我再给你‘想想办法’。”
当时和龚大姐一起去找村书记的还有同村的幸某,他家的情况完全不比龚大姐家里好多少,一场大火房屋尽毁,一家三口也是“无家可归”。
面对两家老百姓的悲惨遭遇,朱书记陷入了沉思………
一方面是危房改造工作的申报已经结束的事实;另一方面又是两个家庭的困境。
思来想去,朱书记始终想不到一个“万全之策”,直到有一天,他见到今年成功申请危房改造政策的村民孙某,朱书记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第二天,朱书记就找到今年成功申请的三户危房改造户,开了个“小会”。会上,朱书记将龚大姐和幸某的悲惨经历一一说明了情况,也说明了自己的“想法”。
“大家都是左邻右舍,遇到这样的情况也没有办法,加上危房改造政策的申请也已经结束了,三位今年每家各有18000元 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如果大家能够拿一点出来资助幸某和龚某两户就最好不过了。”
“一家有难多家帮,乡里乡亲的大家都尽一点微博之力,等危房改造补助款到账了,我愿意出资4000。” 年长的幸老率先发言
张某、孙某两户在幸老发言之后也纷纷表态拿出4000元资助款。
至此,朱书记心里的“石头”才落了下来。
2015年1月7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到账之后,张某、孙某、幸老三户分别取出4000元交到朱书记手中,当天,朱书记就通知幸某与龚大姐从自己手中分别取走了现金8000元和4000元。
可是,朱书记万万没想到,这个他眼里的“万全之策”出了纰漏,今年4月,调剂危房改造款事件被同村的村民举报到了县纪委。
接到举报之后,工作人员迅速展开了调查,不出一个礼拜就把违纪事实摸清楚了,随即工作人员就找到了朱书记。
“我这明显就是做好事呀!这是为群众解难题、谋福利呀!我又没有自己贪污,有什么问题吗?”
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问话,朱书记情绪激动,表示自己很“冤枉”。
“朱书记,你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这样的思想很危险呐!没有贪污并不代表就没有违纪呀!你把东家的钱给了西家用,难道还没有侵害群众利益吗?更何况,中央省市县各级文件都有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呀!扶贫领域的资金,你也敢打主意,还不是违纪吗?”
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思想教育工作,朱书记羞愧的低下了头……
“文件我是看过的,但我当时没想那么多,是我的疏忽。我作为村支部书记,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没有遵规守纪,是我的错误,我对不起那三户老百姓!”
被调剂的危房改造资金退缴到位之后,朱书记也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对此,朱书记表示欣然接受,他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对于“不贪污就没有违纪”的错误的固定思维,他也有了新的认识。
对于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只是开始,扭转广大基层干部错误的“固定思维”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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