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张家界市纪委市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人数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人员14名。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现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和乡镇(街道)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的,或者目前不在纪检监察岗位上但有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的) 。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现实表现好;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现任正科级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相关工作、任职经历及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2019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约定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和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地点: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大楼五楼2510室),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0日(上午8:0 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电话:0744-8222274。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相关证明原件、3张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及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到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进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资料均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各遴选职位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笔试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到3:1,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可以相应核减遴选计划。
(三)考试。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在面试前完成。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遴选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2)面试由市纪委市监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考官7人(包括主考官),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挑选公道正派、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干部测评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官,市纪委市监委领导作为面试的观察员参与,面试考场选配监督员参与监督。3、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组织,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实施。市纪委市监委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由市纪委市监委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五)公示与调动。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纪委市监委按程序上报审批,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由市纪委市监委在张家界红星网和市纪委市监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人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严格按《公务员法》相关回避制度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张家界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市委组织部指导和监督,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744-8225514
附件:《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张家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张家界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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