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组织上不仅没有抛弃、嫌弃我,还一直对我进行回访帮助,帮助我从迷茫困惑中走出来。唯有努力工作,才得以报答组织的关怀。”受处分影响期满的干部这样说道。
近年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一些违纪党员和公职人员被给予了相应的处分。待到党纪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处分,怎样帮助这些“跌倒”后的干部重新站起来,成为了摆在组织面前的一道现实问题。
笔者认为,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应着手于以下几方面:一是要让其干部端正思想态度,正确看待所受的处分。要让“跌倒”干部认识到,“受处分”是违纪后所应承担的责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党一贯的方针,组织之所以对其作出处分,是通过处分措施令其意识到自己错误的性质与危害,更是通过纪律处分来告诫其他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避免在歧途上越走越远。只有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到处分的目的和作用,才能及时调整心态,摆脱负面情绪,走出心理阴影,避免自暴自弃。二是需要组织对其持续给予关心照顾,促其尽快重新振作起来。一方面,在影响期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多进行回访教育,不可一处了之,不管不问。应对其关心帮助,通过谈心谈话、调研走访等方式认真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倾听他们对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积极投入工作。另一方面,在影响期满后,组织应当及时为受处分人员解除处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大胆起用甚至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向“跌倒”干部证明组织并没有将他们打入冷宫,从而有效地激发受处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营造宽容的舆论氛围,用辩证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人非圣贤,孰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不容忽视的是,有的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影响期满后仍有较大心理压力,一些后续工作出色、得到提拔重用的干部也不免受到他人的议论;如果组织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即使处分期满、拟提拔重用的干部在考察期间被提及曾受过处分就会被搁置起来。大大增加了这些“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的难度。鉴于此,营造良好宽容的舆论氛围,鼓励他们改过自新、轻装上阵、大胆做事,在新征程上闯出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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