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桑植县澧源镇在合幸村召开村务监督评议会。会上,村支两委严格按照村务监督评议会“三三四”工作法落实会议程序,受到了参会人员的好评。
为了充分发挥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有效预防村(社区)级微腐败的产生,澧源镇积极推行“三三四”工作法,在汪家坪社区开展试点获得成功经验后,各村各社区很快推广起监督评议会这一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的新举措。
何谓“三三四”工作法?简单的讲就是,召开村(社区)务监督评议会须“三固定、三签字、四步走”,这也是做好村(社区)务监督工作的关键。其“三固定”是指:一是固定会议时间,即每月召开一次监督评议会;二是固定会议人员,即将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社区)支“两委”干部、各村民小组组长、部分村民代表、镇包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帮扶工作队等六类对象作为固定参会人员,同时邀请镇包村(社区)领导旁听;三是固定会议议程,即会议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村(社区)主任通报上月惠民政策落实、公益事业推进等工作情况,村(社区)报账员通报上月村(社区)级财务收支情况并作出说明,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就前述事项进行问询、审议、复核,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发言,反映群众意见,村(社区)支两做出解答,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社区)支“两委”工作提出建议。其“三签字”是指: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三人,对会议通过的监督事项、财务收支情况等内容审核签字并盖章。其“四步走”是指: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为召开好每月的村务监督评议会,必须走好收集民意、调查分析、召开会议、收集整理资料四个步骤。(桑植县澧源镇纪委 杨国崔)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