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投案,我才感到了一种解脱。”海南琼台师范学校校长吴坤鸿利用职务便利,为房地产老板在工程建设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好处费57万多元。在退休11年后,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上缴全部受贿款。(5月7日 检察日报)
据报道,吴坤鸿本打算退休后享受政府的各种待遇,在家颐养天年。然而收受他人好处费的事实,随着全面反腐的高压态势以及身边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被调查的典型案例,让他不寒而栗、寝食难安。在顶不住心理压力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上缴了涉案款项。“回想为什么走上受贿犯罪道路,答案不言自明,就是没有做到掌好权、用好权,而是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私有工具,将每次受贿、收钱当作自己权力的威力所致,没有一点羞耻感。”
回顾吴坤鸿投案自首的思想转变和心路历程,可以看出他还存有一丝起码的“羞耻心”,没有沉沦在贪污腐化的深渊中沾沾自喜或麻木不仁而不自知,懂得一些“羞耻感”,知道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不是能力的表现,更不是荣誉的勋章,而是让人值得羞愧、耻辱的事情。
那什么是“耻感”,为什么会有“耻感”心理呢?顾名思义,这便是一种注重廉耻的文化心态。其实,自人类学会用树叶遮盖羞耻部位开始,耻感就已存在于人类的心灵,并作为人类区别于野兽的特质。中国传统文化更是将耻感文化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一再强调,“耻”意识是道德的底线,“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并把“礼、义、廉、耻”称为四德,当作为人处世的根本,儒家代表孟子更是说出了“无羞恶之心,非人也”的训言。
羞耻感,是一种可贵的自省意识。如果没有自省,就没有思想的自我净化、心灵的自我叩问、道德的自我完善,吴坤鸿也就不可能有羞愧感,更不可能会主动弃暗投明,交代受贿细节。自省,是做人、做事的基础之一,也是领导干部提高党性修养的必修课。自省贵在自觉,应经常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出格,思想是否出偏,得到的一切是否问心有愧,留下的政绩能否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我们看到,现在耻感心理的缺失,已经在这个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危害。比如学校为了创收,可以贩卖文凭;裁判为了金钱,可以吹出黑哨;官员为了奢靡,可以自甘沦为“猎物”……当最终的目标实现的时候,这些人所享受的只有成功的喜悦,已经不再有一丝一毫的羞耻之心。
梳理十八大以来腐败官员的落马,可以发现很多千篇一律的堕落轨迹:“吃相难看”地利用权力攫取一切可捞取的“资本”,毫无羞耻之心地拿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大棒”,台上台下大谈反腐清廉的时候时甚至脸都不会红一下……直到被带上手铐,身陷囹圄之时,才会惨白着脸色痛哭流涕、悔不当初,可是已经没有退路可走了!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羞耻感是人之为人的所在,是做人做官的最后底线。一个没有羞耻感或羞愧心的人,不可能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一个为官从政的人民“公仆”,更是如此。所以为人民服务者当时刻谨记“廉耻羞恶”之心,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耻辱感战胜不良欲望,才能为人处世不失尊严,才能为官从政不辱官德。(桑植县河口乡 周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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