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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张家界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编辑:张交通 2019-04-29 17:47:2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2日至12月30日,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巡察。2019年1月29日,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班主抓落实。局党组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向志刚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区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和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扫黑办,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落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市局党组于2月11日、2月20日、3月5日、4月1日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2次推进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推进,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各级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下发《中共张家界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市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张司党〔2019〕1号),对14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全程跟进对账整改。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局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市局党组安排王章勇副局长带队赴各区、县(乡、镇)点对点督导抓落实。截至目前,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反馈的14个问题中,除强戒所建设问题已按要求逐级上报待省政府答复外,其它13个问题已立行立改,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形成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重视不够,安排部署还有不到位方面。

  1.关于“在全市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以后,司法局作为成员单位还需进一步高度重视”的整改情况。市局党组先后于2019年2月11日、2月20日、3月5日、4月1日4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学习贯彻和研究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一系列有关方面最新指示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下发问题整改方案,安排专项督查组赴基层点对点抓落实。按季度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工作调度会,第一季度工作推进会已于3月12日完成,对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2.关于“2018年4月28日印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该方案内容还需进一步详实”的整改情况。2019年2月20日,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讨论研究“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按照讨论意见修改后,市司法局党组出台印发了《中共张家界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市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详细安排部署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整改的7个方面问题,2019年3月5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讨论研究制定切合实际、针对性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方案》(张司发〔2019〕1号),部署下阶段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明确了必须长期坚持的例会高度、挂账销号、报告工作、督查问责四项制度。做到了扫黑除恶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二)认识有偏差,主动履职作为还欠缺方面。

  3.关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欠主动、措施不够深入,没有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队伍维护社会稳定主力军的职能作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张政法〔2018〕3号)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湘司发〔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责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再次明确司法行政系统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着眼依法治市普法宣传职能突出抓好专项斗争宣传,着眼社区矫正职能突出抓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着眼法律服务职能突出抓好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着眼矛盾纠纷化解职能突出抓好黑恶势力的排查。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充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向志刚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区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王章勇副局长牵头主抓,由市司法局政治部纪检联络员联系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执纪,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三)宣传发动还需进一步加强方面。

  4.关于“有极个别司法干部只知道有扫黑除恶这回事,但对黑恶行为的具体表现一知半解、说不清楚”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将扫黑除恶内容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必学内容之一,并与3月29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和学习相关知识。会上,王章勇副局长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扫黑除恶的内容、开始时间、方式、具体表现、意义等内容,夯实理论根基。4月4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扫黑除恶应知应会问题进行了集中试卷测试,并签订了机关干部无涉黑涉恶及相关问题的承诺书。二是局扫黑办在局办公大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处利用挂横幅、显示屏播放宣传图片资料、制作专题宣传展板等方式进行了24小时不间断扫黑除恶宣传。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的通知》(张法办〔2019〕1号)文件,营造我市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浓厚法治氛围。三是法宣科印发扫黑除恶资料10余万册,分发到各市直单位、区县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及人民群众。四是从4月份,出动集音视频于一体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车1台,在张家界市区全时全域宣传专项斗争相关常识和动态动向。

  5.关于“扫黑除恶宣传要与依法治市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晓率,满意度”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治市办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方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全市“七五”普法及依法治市工作年度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措施。二是依法治市办利用“三下乡”、“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宪法宣传周”和群众赶集、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讲解、出动宣传车、组织专门法治宣传队深入农村社区,巡回开展法治宣传等形式,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刻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打击重点、举报途径、奖励措施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营造形成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法治氛围。三是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将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区县”等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组织政治建设环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涉黑涉恶问题源头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工作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方面。

  6.关于“全市律师花名册台账还需进一步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公律科对全市律师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制作出了新的律师花名册,确保每个律师的执业信息全面、准确、真实。二是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备案台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件核实相关信息,补强、完善有关内容,并按照统一格式分年度装订成册。

  7.关于“扫黑除恶工作会议记录有记录不详细现象”的整改情况。局政治部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党组秘书向超群更加详实地记录党组会议召开和参会人员的发言情况,尤其是有关研究扫黑除恶工作的内容。在单位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时,局扫黑办做到专人专本记录。

  8.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的整改情况。

  3月份,市局成立以王章勇副局长为组长的督导组深入各区县司法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站(点)、村(居)调委会督导扫黑除恶工作,并下发了扫黑除恶督导通报。市局明确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以上的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基层调研和工作督导,并要求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五)工作推进还需进一步加强,线索摸排还需进一步精准方面。

  9.关于“对基层政权中存在的“乡霸”“村霸”等黑恶线索摸排还需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矛盾纠纷排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组织全市基层司法所的司法员广泛发动辖区村(居)治保专干、人民调解员及人民群众,发现举报身边的黑恶案件线索,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做到了扫黑除恶工作真正深入民心。在全市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建立扫黑除恶排查台账,重点摸排“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

  10.关于“有个别基层司法所坐等线索,走访调查不主动。”的整改情况。通过开展“大排查、大宣讲、大走访”专项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截止4月1日,全市给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4484份,制作横幅900余条,制作宣传栏447个,专题集中教育275场次,个别谈话1857人次,摸排核查1696场次。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形成了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针对10类打击重点对象,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开通各区县社区矫正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发动社区矫正人员及刑释人员积极提供线索。对社区矫正工作分析以往存在的短板和盲区,开展集中排查梳理,逐一排查有涉黑涉恶案底、与相关案件有关联、与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有联系的社区服刑人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人员中有涉黑涉恶犯罪前科的高危人群进行重点谈话,重点了解、挖掘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线索,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对隐瞒不报、不移送或私自损毁的,严肃追究责任。今年以来,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提供涉黑涉恶线索20余条,均按程序报扫黑办。

  (六)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监管方面。

  11.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协会党建工作”的整改情况。根据市两新工委2018年12月 5日的通知(张两新发〔2018〕3号)文件精神,全面履行市司法局党组对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直接领导的责任,在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的指导、监督下,认真抓好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2019年2月28日,组织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总支2019年第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等方面入手,结合律师工作实际,补短板、定计划,促落实,确保全市律师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在党建引领下取得实效。2019年4月16日,组织单位相关科室及律师到市中级法院参加“4.16”涉恶专案典型案例庭审旁听,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增强了全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和使命感。

  12.关于“进一步落实律师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市、区县两级律管部门、市律师行业党总支、律师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管理、服务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完善律师的执业行为,提升执业能力,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年度考核。严格把握考核标准和时间节点,会同市律师协会一道,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的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视情给予停业整顿,“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者,停止执业资格;三是加强律师信访举报的处理。调整充实了市司法局律管部门、市律协秘书处和市律协惩戒委员会的力量,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功能和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受理和严肃查处信访举报问题,对已经立案的问题,抓紧调查结案。截止目前,受理了对律师的投诉4件,均进入了调查处理程序。

  13.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备案制度”的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引导律师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在律师代理扫黑除恶案件中,我们通过发挥司法行政的监管作用,确保律师代理的正确方向;通过发挥律师协会的自律作用,纯正律师代理的执业操守;通过发挥律师事务所的直接管理作用,规范律师的具体代理行为。严把“三道关口”:一是案件受理律所主任审批关。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必须要经过所在律所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接案。二是律所集体讨论关。凡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均由律所集体研究,提出案件处理和辩护代理意见,确保律师依法公正执业。三是呈送律师协会备案关。律师事务所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后,做到五日内报律师协会备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有重要问题和需协调解决的紧急事项及时向所属律协报告。确保了律师依法、公正、保质地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

  (七)关于平台建设缺失,司法惩戒职能履职缺位方面。

  14.关于“监狱和戒毒所平台缺失。张家界监狱虽然已经搬迁建成,但至今没有押犯。张家界是全省唯一一个没有司法强制戒毒所的市,司法惩戒职能长期缺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张家界监狱启用的问题。一是理顺市司法局机关与监狱的正常管理关系,将监狱建设和管理纳入司法局机关总体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二是积极协调市政府加大建设资金的落实和投入,尽早完成后续建设和验收整改的相关工作,彻底完成建设任务;三是积极争取省司法厅重视和省监狱管理局验收,今年元月份,省监狱管理局对张家界监狱是否具备关押能力进行了预验收,现在正在按照相关要求整改。

  (2)关于张家界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建设问题。2019年3月份,我局将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相关情况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作了汇报,强戒所的建设要市政府向省政府请示,省政府同意建设并报司法部备案后方可建设。现已向市政府草拟了“关于设立张家界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请示(代拟稿)”,待省政府批复同意建设决定后,迅速启动相关程序。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全市司法行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纵深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44--8223624;邮寄地址子午路584号张家界市司法局;电子邮箱51919983@qq.com。 (张家界市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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