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基层“微腐败”时有发现。当一起基层“微腐败”现象被查处时,人们不禁叹息,因为这么点钱,这么点小利益,就侵占群众利益,违反党纪国法,值吗?
如果单从基层“微腐败”所涉及到的财物数额来看,的确很少,甚至不值得一提,可是其影响不小。其数额再小,啃食的是群众利益,挥霍的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如果不严肃处理,敲响警钟,可能会衍变成“大腐败”,对党和国家可能会造成“大祸害”。
从基层“微腐败”产生的主客观条件来看,很多基层干部生活在本乡本土,不少人文化水平不高,对党的各项政策学习不够深入,面对在他们看来较容易得到的蝇头小利时,没有意识到其伸手带来的严重后果。他们从小出生成长在这里,同熟识的乡里乡亲、亲戚朋友居住在一起,有的人甚至把熟识的人送来的一条烟、一瓶酒当作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他们抵挡基层“微腐败”的思想防线相对较弱。
分析基层“微腐败”产生的原因,不是为“微腐败”作开脱,而是针对这些现象来采取一些干预措施。从爱护干部和做好工作的角度出发,基层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村居、乡镇等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让他们及时了解基层各项工作的政策、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提高自身素质。规范办事流程,公开权力运行的流程,权力运行透明化,构筑不敢腐、不能腐的基层环境,确保扶贫、强农惠农和各项民生工程等的资金、财物落实到位。一旦发现“微腐败”现象,严肃查处,该党纪处分的进行党纪处分,该组织处理的进行组织处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做到追责有力,不仅让涉“微腐败”的干部得到应有的处理,还对其他干部起到震慑警醒教育的作用,帮助他们树立起牢固的思想防线。(慈利县广播电视台 雷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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