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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枪 法纪不容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罗伯雄 编辑:张交通 2019-01-08 16:18:04
 

  近日,桑植县龙潭坪镇溪口村老党员骆家云因犯非法持枪罪,被桑植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的处罚,并开除党籍。

  枪,是一种暴力工具,也是打击犯罪抵抗外国侵略,维护正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保卫国家安全的有利武器。国家多次开展治枪治爆整治行动,三令五申不准任何人非法持有枪支,并主动上缴枪支和管制刀具。当然,像骆家云这样的人也只是极为少数,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纪律意识不强,践踏法律威严,视法纪为“儿戏”,仍然我行我素,心存侥幸,将枪支收藏于家中,他们或许是维护自家安全,或许是打猎求乐,不管出自什么目的,但归根结底都是触犯了法律,是法纪所不容的,必将严惩不贷。

  “国是千万家,有国才有家”,每一个小家庭都是国家的细胞,有国才有家;每一个公民都是国家的一份子,国泰民方安。我们每一个党员更要率先垂范,遵纪守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增强“四个意识”观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刻铭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而不懈努力!(桑植县龙潭坪镇人民政府 罗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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