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本为民,上下其手入私囊。人人有份难遮盖,东窗事发一锅端。”11月16日,陕西省凤翔县城关镇原大柳村党支部书记陈笃爱等人涉嫌共同贪污公款问题被通报曝光。2018年8月,陈笃爱、高宗玉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娄军才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村妇联专干田格利、监委会主任石攀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5人退赔涉案赃款。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对于基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基层,中国最广阔地域的代名词。这个地方原本是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站,是与人民群众最贴近心的地方,最了解他们需求的地方,政策落实最终的地方。村干部是群众通过换届一票一票选出来的“当家人”,本应作为群众身边的贴心人、农村发展的带头人,然而,却存在村干部耐不住清贫和寂寞,唯利是图,目无法纪,背离人民群众,寒了百姓心。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基层腐败问题呢?分析案例,不难发现,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主体监督意识不强。涉农资金对应的主体是农民,然而这部分群体维权意识、监督意识都不是很强,加之对政策的了解并不准确。甚至在基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象并不少见。二是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得手胆儿更大。“芝麻绿豆官”也是官,村官虽小也是权利在手,他们掌握着与全村群众息息相关的事权、财权。在一次利用职务之便捞取私利尝到了“甜头”,便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案例中,真可谓“塌方式腐败”。三是未及时公开党务村务,以致于村民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惠民政策。
学先进榜样,树典范新风。“欲多则心散,心散则意衰。”对于村干部,需主动提高免疫力,加强对先进模范的学习。我们熟知的“最美基层干部”王传喜,“敢啃硬骨头,一心为乡亲”是对他的真实写照。在王传喜的带领下,卞庄镇代村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创建先进村镇”、“中国美丽乡村”、“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的称号。村干部经手的钱物上亿元,没有一人因此栽跟头。“公生明,廉生威。”王传喜经常拿这句话告诫村干部,并“约法三章”规范行为。对于规章制度,从来不是摆设,身体力行深受百姓认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备受激励。作为村里的“当家人”、“带头人”,应该把学习先进模范作为人生必修功课,争做老百姓信任的村干部。
加大对监督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监督意识。从基层干部的腐败案例中,腐败正是对准了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识不强的弱点,或是直接“受害人”沉默,助长了窃取者的胆大妄为。因此,必须通过可利用的宣传平台,比如村村响、宣传栏、横幅、“互联网+监督”平台等等,畅通村民主体监督渠道。村民自主监督意识提高了,会主动关心过问涉及切身利益的涉农资金的使用,例如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平台随时随地查看有关民生资金、扶贫资金、村帐怎么用,钱从哪里来,花到那里去,干了什么事等等。意识的提高,渠道的畅通,才能确保村干部的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
落实党务村务公开,打通监督最后一米。涉及民生利益的大事,必须通过公开的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每一分涉农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作为上一级的乡镇党政机关,应加强指导和监督,积极引导村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特别是督促指导监督委员会必须切实发挥人民群众赋予的监督权利,负责对村级财务、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惠农资金发放和干部廉洁自律等村务大事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注意督促落实村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村党支部及村委会成员拒不公开党务、村务的,乡镇纪检部门应加强监督,督促落实到位,对村干部成员涉嫌违法违纪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刘家坪白族乡纪委副书记郭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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