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转载了一篇来源于新华网的文章,题目叫做《〈条例〉品读 把纪律的篱笆扎紧》。该文章用“12345678”来高度概括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亮点,简单明了,给读者留下的印象十分深刻,单从文章的整体来看,不愧为一篇漂亮的好文章。然而,只要认真学习过新《条例》第七条的内容,再去细细品读那个“3”的内容,便不得不对该文章存在的不足埋怨一句:宣传《条例》精神断章取义要不得。
该文章讲的“3”是“三类查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而新《条例》第七条第二段,明明讲的是“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到这篇文章里,怎么就少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这个重点查处的内容呢?
该文章用个“12345678”来吸引一下读者的眼球,写得确实很有新意,对于还没有学习过新《条例》的同志来讲,看到这个“12345678”,必然会如获至宝,以为学习了这篇文章,自己对新《条例》的精神就彻底领会了。殊不知,如果不去原原本本的学习一下新《条例》的原文,自己就彻底掉进掌握新《条例》知识一知半解的陷阱中去了。
毫不讳言,该文章把新《条例》的新亮点用“12345678”这样简明扼要方式的总结出来,开门见山地让读者对新《条例》有了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但是在总结“3”时,漏掉了《条例》关键的一句,在重点查处对象中没有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条罗列其中,极易使读者对《条例》理解不完整,而这篇传播广泛的文章也将会误导更多的读者。清代的桐城派认为,好文章要兼顾义理、考据、辞章,就是在强调文章内容与体裁的关系,其中所谓的“考据”就是讲材料要准确,用这种观点来评价该文章,“考据”不足真的就是一处败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九大后,在新的历史时期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党的纪律建设进入科学化、规范化新阶段的重要里程碑。对于维护党纪处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统一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新条例精神的宣传,关系到八千多万党员,必须要严肃认真,不容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大意,更不可以断章取义。(桑植县澧源镇纪委 杨国崔 孙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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