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年7月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慈利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慈利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欧兵波向慈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先勇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市委第七巡察组长曹波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曹波代表市委巡察组向慈利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欧兵波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周先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慈利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化政治巡察,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反馈,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曹波指出,2013年以来,慈利法院党组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不断提高,管党治党责任比较明确,党建工作得到加强,司法为民的意识有所深化,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审判和执行等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选人用人不规范;组织生活开展流于形式;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廉洁风险防控意识欠缺。扶贫攻坚方面,扶贫档案信息不准确;政策宣传不到位;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
曹波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法院各项工作,在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充分发挥党组把舵定向的作用,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压实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党建责任,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三是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坚定法治信念,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办案,落实司法为民。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对照指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将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欧兵波同志指出,慈利法院党组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周先勇表示,慈利法院将坚决拥护、接受市委第七巡察组的巡察工作反馈意见和建议,并以这次巡察为动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他要求慈利法院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接受反馈意见;强化责任担当,自觉落实问题整改;运用巡察成果,助力审判执行工作。
市委第七巡察组有关成员、慈利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慈利县纪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负责同志、慈利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慈利县法院全体干警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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