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共张家界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委巡察办 编辑:张交通 2018-06-22 16:42:3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1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市财政局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毛志刚同志任组长的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请市纪委全程参与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

  (二)重视成果、提高认识。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全局上下十分珍视这次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机关全面建设的重要契机。在集中整改之初,我局采取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和科室整改工作部署会的形式,分层次开展思想发动,统一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项整改要求上来,坚决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全市财政改革发展。

  (三)迅速部署、强化措施。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迅速召开了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市财政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局党组会提出“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及时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的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70条。明确要求全局各科室单位都要主动认领问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所有的问题都要建立整改台帐,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切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四)狠抓落实、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同时我们坚持“公开”抓整改,让全体干部职工清楚整改事项,参与整改过程,监督整改情况,评判整改效果,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五)加强督办、注重实效。两个月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7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组书记、局长以身作则,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累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具体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各责任科室每半个月汇总上报1次整改情况,对照整改台账,整改1个销号1个。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打回重新整改,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六)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我们对局机关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废除一批、修订一批、建立一批的原则,对每项拟完善或建立的制度,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目前,已建立和完善的制度15项,正在建立的制度6项。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彻底,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地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完善机关督办制度,加强对上级精神、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精神、政策落到实处;二是紧密联系实际,创新学习党的十九大学习方式,自觉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财政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认真梳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与做好当前财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对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决议执行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原则上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题定期研究,确保每季度研究一次。

  3.没有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有打折扣的现象以及“三定方案”执行有偏差等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于3月底设立了中共张家界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支部委员会;二是关于非税局的核算统计职能设置问题待机构改革到位后再研究确定;三是国库科和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在我局三定方案中已分开设置,但为了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我局参照了省厅和其他市州的做法,目前合署办公。

  4.抓意识形态认识有偏差,履行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欠到位,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是2018年已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建工作计划,按要求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党组明确全年专题研究此项工作不低于两次,各支部对意识形态知识的学习全年不低于四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二是充分发挥机关网站、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

  5.担当精神缺乏、工作主动性不强等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从抓制度建设入手,修改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建立目标责任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做到肯干事的有待遇、能干事的有舞台,怕干事、不干事的有惩罚,从而形成长效管理模式。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跳出分管工作、跳出本单位看问题,树立全局利益高于局部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意识。

  6.党组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确保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讨论,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按照市委规定,不断规范党组民主生活会,坚持做到党组民主生活前明确会议主题、制定专门方案,集体研究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主要负责人对党组成员发言材料进行分别审核,对聚焦不准、分析不深、批评不直的一律打回重写;三是会前交流谈深谈透、会中批评一针见血、会后整改不折不扣,使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目的。

  7.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财政改革力度不够、财源培植措施不硬、收入质量不高、债务风险化解不力等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1)关于财政改革力度不够问题:将根据省财政厅和市委改革部署要求,结合财政实际,制定财政改革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科室;(2)关于财源培植措施不硬和收入质量不高问题:一是为助推园区做大做强,我局于2017年底开展“财源培植年”活动,实行科室对口联系帮扶园区企业。今年将从领导到科室到工青妇组织共同参与,将“财源培植年”活动向纵深推进;二是设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专项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工业企业主体税收增量,增强企业纳税意识;三是坚持一手抓收入质量、一手抓收入增量,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增加税收占比,降低非税收入占比,拟定了《2018年降低非税收入占比,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本级及武陵源区的景区门票收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对征地拆迁形成的资产处置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用税收的增量来弥补非税的压减量;(3)关于债务风险化解不力问题:将坚决严守底线、坚决严控隐形债务增长、坚决严管政府购买服务。

  8. 不敢旗帜鲜明亮剑,对发生在本单位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没有认真剖析,深刻反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导致违纪违法问题不断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局党组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以案明纪,加强警示教育,采取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责必究”。派驻纪检组将采取不定期正风肃纪的监督检查方式,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在思想上受触动、行动上有改进、整改上见成效,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9. 宗旨意识淡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和市委要求,在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促进工作。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落实有欠缺等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二是建立“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实行党组成员票决制。

  2.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局机关各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已经重新优化合理设置,各支部换届已于4月圆满完成,进一步推进了班子建设规范化。今年已经全部实现按月交纳党费。下达了支部月度年度考核办法,把基础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计划在“七一”、年底评选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根据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张财直党〔2018〕3号文件),一是以加强组织建设为抓手,确保“五化”建设取得时效,推进组织生活正常化;二是加强《党支部手册》纪实管理,以规范“三会一课”为着力点,推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双述双评”、党务公开等制度;三是组织开展“创新支部、活力党日、精品党课”三评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四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工作。

  4.发展党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2018年,局机关党委要求每个支部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目前已发展预备党员1名,向组织递交入党志愿书的积极分子达到6名。

  5. 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没有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党建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域的党建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建立了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分层级明确党组、机关党委、机关支部、党员党建责任,落实年度党组开展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制度。根据单位实际,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步部署、同等考核。

  6. 没有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对党员思想动态了解少,思想政治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根据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张财直党〔2018〕3号文件),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以加强思想建设为主线,确保用新思想武装头脑。一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突出抓好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龙头作用;三是认真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旗帜鲜明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四是引导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党员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五是加强退休党员支部建设,配齐支部班子,与机关各支部同步开展党建工作。六是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流程,提高科学性、准确性,严防人为不规范操作现象发生。

  7.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严格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执行上级关于开好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对支部委员进行专题培训,会前要明确专题,制定方案,机关党委要下达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和操作流程,要求每名党员要紧扣主题撰写发言提纲,支委之间、支委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要深入谈心谈话。会上要派局领导和机关党委委员参与指导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按照“一会四评”的要求落实会议各道环节。党员批评要有辣味、领导点评要客观实在。会后,机关党委要督促支部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支部和党员个人的整改情况实行一定范围的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8.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有差距。没有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选拔任用导向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认真学习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握基本要求,掌握规定程序,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和注重培养年轻干部的用人导向,局党组于今年1月上旬至2月上旬,认真组织开展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备案审批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25名优秀干部选拔任用到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岗位上,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

  9.干部轮岗交流未形成制度,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市财政局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的轮岗交流,达到既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又防止干部在同一科室(单位)时间太长会出现腐败现象。

  10.有混岗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积极稳妥地消化混编混岗问题,在确保不出现新增混编混岗情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消化计划,通过干部调整、轮岗交流等方式逐步予以解决。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党组班子和成员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没有形成常态化,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局党组和纪检组切实做到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上“同频共振”,在组织推动上“同向发力。”

  2.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纪检组落实“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加强对班子成员、中层骨干的谈心谈话,查找廉政风险点,对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咬耳扯袖、及时提醒、督促改正;二是按照市纪委要求给监督对象建立政治生态动态档案;三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既让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心存敬畏,又让他们感觉到组织的信任、关心和爱护;四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必须严肃对待,制定方案,认真整改。

  3.党内监督乏力,单位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方面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加快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一是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重点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等业务环节,尽快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按照《张家界市财政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拟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制定《科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财政业务;三是抓好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各相关科室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力度;四是规范向上争取的资金使用管理。对各科室向上争取资金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检查,要求分门别类的建立台账,做到有账可查、账目健全、体系完整。五是加大在资金管理使用上的专项内部监督检查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单位廉洁风险。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局党组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至少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

  2.责任制不到位,监督检查少,“一岗双责”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强化“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3.预防机制不完善,没有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健全防控措施,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继续针对各类审计检查及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敦促相关科室和单位加强资金风险防控,严格履行资金监管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4.“四风”方面的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建立作风问题整改台账,把问题查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铲除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二是把“四风”问题作为谈话函询、纪律审查的重点,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好的作风成为共识、成为习惯、成为自然。

  5.存在为官不为现象,部分领导干部进取心不强,不愿多管事多干事,怕担责思想严重,精神懈怠,不敢直面矛盾和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二是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6.违纪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深刻剖析财政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案件的治本功效。

  7.预算支出管理不严,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进一步修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标准、范围和要求。对2013年-2018年4月局机关接待费进行了清理,对清查出存在接待超标的科室,按要求将超标部分退缴局财务室。

  8.费用报销手续不全,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根据要求,进一步修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报账程序、范围、要求。

  9.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未缴纳工会会员费问题已整改到位,2018年1月份局财务室已扣减个人应负担的会费17697.7元;二是2018年1月份,局财务室根据要求,已完成对个人负担的工会会员费、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等费用扣缴工作,并要求财务室严格按规定按月及时扣缴相应费用。

  10.财务核算不规范,科目使用随意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根据要求,进一步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土特产、旅游费、礼品、烟酒等费用列支。

  11.违反《张家界市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办法》,扩大节日慰问范围,工会活动有普发奖金且奖金超标的现象。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出台了《2018年市财政局机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一是取消调离慰问和退休人员逢5逢10 慰问,只对70岁以上退休干部职工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办〔2008〕63号),继续保留70岁以上逢5逢10 慰问;二是在新办法中取消了各种兴趣小组和工会小组开展活动的规定,仅明确“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五四”青年节和退休小组可以开展活动。

  (五)关于“脱贫攻坚”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站位不高,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没有把脱贫攻坚当做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专题研究不够,措施不硬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抓好脱贫攻坚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任务,局党组书记自觉担当起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局党组每月一次听取财政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调度;三是严格工作考核,督促各区县财政脱贫攻坚工作齐头并进;四是加强精准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行业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慢,资金项目管理欠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一是加强精准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与《各区县扶贫攻坚规划》的精准对接,严格按照《区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认真履职尽责,努力使已经整合到位的涉农资金,拨付到精准扶贫的项目中去,充分发挥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效益;二是督促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按照《张家界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四是对财政扶贫领域内发现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3.“两个帮扶”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1)“两个帮扶责任落实”问题:加强管理,切实落实两个帮扶责任。一是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管理,选派4名优秀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二是加强对结对帮扶干部的管理,加强对帮扶干部的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2)“帮扶力度不够”问题: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基础环境。一是对两村的村部分别进行了重建和维修改造;青龙溪村电网改造、饮水工程、阳光院建设及危房改造工程等都已落实到位;二是帮助两村共新修7公里和整修8.5公里道路,并修建了高标准桥梁一座。瑞市居委会电网改造、整理小巷路面积水问题等都已全面完工,基础环境治理得到进一步改善。(3)“结对帮扶效果”问题:进一步落实帮扶措施,不断加强教育引导,精准帮扶计划。一是创新方式,落实措施,将各项惠民扶贫政策逐一落实到贫困户家中,要坚持资金支持与产业扶贫、实物帮扶与智力帮扶、外部帮扶与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提升贫困村,贫困户自我“造血”功能;二是要加强各项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导正能量,激发贫困户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内生动力,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4)“产业扶贫力度”问题:一是工作组帮助青龙溪村注册成立了桑植县青龙溪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制定了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展400亩桃树和100箱蜂箱;二是工作组帮助瑞市居委会成立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科学规划发展原高峰村3000亩高山土地,发展养殖、种植、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推进原居委会集体所有的10间门面的改造升级项目,形成居委会长期稳定商业收入;成立黑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鼓励居民发展湘西黄牛、猪、羊等传统养殖业,脱贫增收。(5)“部分档册不全”等问题: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档案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湘扶办〔2016〕42号和张扶办〔2016〕4号文件进行规范,做到档案资料不缺项。二是要对贫困户的识贫资料、帮扶台账、帮扶日志等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识贫和帮扶档案资料。

  4.帮扶村的扶贫资金在镇财政所单独设置扶贫专账,由驻村工作队安排使用,缺乏监督,有手续不齐全、支出不规范等现象。

  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一是2017年下半年,市财政局监督科与桑植县财政局一同对“单独设置扶贫专账”问题进行了整改,取消了“单独设置扶贫专账”;二是检查后将扶贫专账并入村级账务,对相关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果,持续推进财政部门从严治党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部门预算、支出管理、三公经费等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和监督执纪问责。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要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从巩固整改成果中举一反三,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预算绩效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健全和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一方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深化整改成效,助推事业发展。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重点从“加强财源培植、提升收入质量、助力经济发展、推进财税改革、强化民生保障、严格支出管理、努力争取扶持”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入手,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财政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全市财政事业发展。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全力保障财政运行平稳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实现“两梦同圆”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4-8389059,邮寄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南庄2号市政府大楼市财政局,传真0744-8389060,电子邮箱:809902217@qq.com。

  中共张家界市财政局党组

  2018年6月4日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