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界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武陵源区文风土地收储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毛万福、袁明刚,工作人员赵文学及索溪峪街道办事处文风路居委会相关人员共10人接受拆迁户吃请,并在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8年3月1日,索溪峪街道办事处文风路居委会主任邓学贤受该居委会妇女主任邓海霞委托,邀请武陵源区文风土地收储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毛万福(武陵源区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袁明刚(武陵源区政法委原副书记)、工作人员赵文学、文风路居委会相关人员赴拆迁对象邓某家中接受吃请,并违规中餐饮酒。2018年4月,毛万福、袁明刚、邓海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文学(正在处分期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邓学贤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武陵源区纪委对参与违规吃请的指挥部工作人员李拥军和居委会党员邓淑仙、邓学华、邓昌约、邓初珍予以诫勉谈话;对未参与请吃,但对此次事件负领导责任的索溪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杨俊予以谈话提醒。
2.张家界市中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覃宏松违规接受工程承包商组织旅游问题。2008年至2012年,覃宏松在担任张家界市中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期间,其本人和家属分别两次接受中医院基建工程承包商胡某、赵某组织的出国(境)旅游,胡某和赵某累计为覃宏松及其家属支付旅游费用共计40000元。2017年10月,覃宏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新民村党总支部书记李泽勇借操办喜庆事宜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8日,李泽勇因再婚在本村粮食加工厂内举行婚宴,违规收受多名亲戚关系以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人员的礼金348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4月,李泽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问题,充分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要求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把规矩当“耳旁风”,不收敛不收手,有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甚至在工作日中餐饮酒,有的借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有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受到严肃追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坚持不懈抓下去。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到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要以案例为镜鉴,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自查自省自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优良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对照通报曝光案例进行自查,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效能,不断提高政策把握水平,紧盯“四风”隐形变异现象,持续保持严查快处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张家界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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