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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现场哄抢啤酒 丢了道德底线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屈泽清 编辑:张交通 2018-04-24 16:43:50
 

  4月16日,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麻屯境内310国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惨烈。多辆货车损毁严重,其中一辆半挂车头严重变形,民警和消防员紧急抢救救出伤者。其中一辆车装载的罐装啤酒散落一地,遭到附近村民的哄抢。(新浪河南 4月18日)

  类似的车祸后哄抢货物的现象已经不是第一次。但凡货车在公路上发生事故,就一定会出现“好心”的村民用一种叫“哄抢”的方式无私的出手相助。发生车祸,不是想着如何去帮助受困者,而是哄抢财物,这无疑是在受害者伤口上再撒一把盐,同时也暴露出参与哄抢者的冷漠、贪婪与无知。这种贪小便宜的心态让人担忧,哄抢的地点不仅仅限于高速公路上,几乎一有哄抢的机会,就有被哄抢的可能。哄抢人群的冷漠、贪婪、无知,不仅给受害人带来了财物和情感上的创伤,也因这种丑陋行为引发了更大范围的损失。村民们哄抢了物品,得到了实惠,但却把道德底线丢失到了一旁,真是莫大的悲哀。

  古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今有“遇到车祸,抢完就跑”。一方有难的时候,这些人想得不是雪中送炭,而是火上浇油!做人的良心何在?对于货车司机来说,本已经是飞来横祸,死里逃生的同时,还得防范村民的哄抢,简直太让人心寒。人家丢的是一车啤酒,你丢掉的却是一份良心!丢掉的是你为人的道德底线!!

  哄抢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触犯了法律,只有通过提高全民素质,加大处罚力度,才能有效制止。对于这种哄抢行为,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将当事人索之以法,只有有效追责才能让贪小便宜的人约束好冷漠、贪婪的双手,彻底打消参与者的侥幸心理。同时警方也应该主动将调查和处罚结果通过媒体等多渠道向公共公开,让所有人知道,哄抢是触犯法律的,是必须受到惩罚的,这样才能够有效遏制哄抢事件的再次发生。在对哄抢者进行严厉追求的同时,还必须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和教训,综合的提高全民的道德水平,价值观念和心里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和减少哄抢闹剧的再次发生。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之后,人们本应积极帮助受困者收集掉落的物品,而不是在受困者的生命财产收到伤害时,不分是非、盲目从众、趁火打劫!希望下次的新闻中,出现的是车祸后,附近群众积极参与救援,伤员因救治及时康复、道路在群众帮助下迅速恢复、货物在群众保护下没有丢失这样的报道。同时也请我们的驾驶员朋友不超载、不超速,遵章驾驶,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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