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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委巡察办 编辑:张交通 2018-02-28 17:09:3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1日至9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017年11月2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

  (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具体抓整改,要求把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召开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会,各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并分别制定了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将反馈意见中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8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三)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了落实整改方案动员大会,各责任科室认真整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召开专题党组会,要求各党组成员各司其职,加强指导和督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四)针对整改重点内容再次召开整改落实督办会,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全面整改,重点问题重点整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

  二、统筹兼顾,整体促进

  局党组始终坚持整改问题与落实巡察工作要求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问题和完成工作相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三是坚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办,建章立制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12项,制定业务工作程序规范2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8次,约谈区县住建局1次。由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四、总结经验,注重长效

  整改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及时通过会议、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干部职工通报,自觉接受监督,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五、各负其责,落实整改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分解为28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一)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

  整改落实情况:出台了《张家界市住建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张建党﹝2017﹞44号),对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11月20日以来,干部任免、退伍安置、临时工聘用、大额支出等都经过了集体研究决策。

  (二)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没有经过集体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认真整改。重大资金的使用,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出台了《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张建发〔2017〕159号),用以规范资金使用。

  (三)行政处罚透明度不高,自由裁量权不规范。自2013年以来,查处案件极少经过集体研究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回头看执法程序。二是是修订完善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清理,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拟定《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详见附件)。促进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四是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公示。①加强事前公开,结合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流程、权力清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群众办事。②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③推动事后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支部没有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部分中层骨干党员不知道“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党员活动开展不经常,学习讨论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张建机党﹝2017﹞13号),对支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等作出明确规定,对达标的进行奖励,未达标的进行约谈。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三会一课”的基本要求、纪实措施、监督检查等。

  (五)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自我剖析不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不大,没有做到“红脸”、“出汗”。

  整改落实情况: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主动对标认领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相互谈心谈话,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时,广泛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之间至少交换2条以上高质量的、有辣味的意见,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动真格、有辣味。

  (六)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重业务,轻党建。部分党员对党的建设认识不深,认为目前市政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没有时间抓党建。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了《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张建党﹝2017﹞43号),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意见》,将于近期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开展。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的意见》,逐步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

  (七)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没有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业务过问多,党员日常教育少。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今后对联系的党支部,要加强指导,党组书记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6次,班子成员指导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要加强教育,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在即将进行的市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进行测评。

  (八)机关党委很少下到各支部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支部工作缺乏创新。

  整改落实情况:11月机关党委对申报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6个支部进行了现场核查。1月,机关党委对基层党建考核评分进行了现场复核。今后将每季度下到各支部督促检查工作不少于1-2次,并把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以充分调动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九)党建专项活动开展不扎实。部分党员“两学一做”四个专题的学习讨论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不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学习教育投入,给每个支部发放《党的十九大文件选编》、《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十九大精神十三讲》、《十九大大党章十讲》,给每个党员购买《十九大报告》等资料,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四个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文件。今后将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利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契机,不定期开展“两学一做”四个专题教育学习督查,扎实开展党建专项活动。

  (十)选人用人、干部管理不规范。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力不强。在选人用人问卷调查中,16%的人员反映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有关事项报告执行不到位;14%的人员反映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12%的人员反映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够公道正派,存在任人唯亲、指定提拔现象。二是对干部跟踪管理不深入。对任后的干部的跟踪管理、考核不全面,没有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措施对干部进行日常监督考核。三是三超两乱遗留问题处理不彻底。原市房管局中层干部早期工人身份转岗任职未经组织部备案确认,干部的职级待遇问题还没明确。四是个别领导干部提拔群众反映较大。五是干部结构值得关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了《市住建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张建党﹝2017﹞45号),明确了选人用人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和检查监督措施,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二是针对干部跟踪管理不深入问题。我们将结合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通过分类别议定标准、分季度核定公示、分奖惩评定运用,实现党员干部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对试用期满的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述职测评,满意度非常高。结合年终考核工作,对2017年提拔重用的科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奖优罚劣,促进干部成长。三是针对三超两乱遗留问题处理不彻底的问题。对原市房管局中层干部早期工人身份转岗任职未经组织部备案确认的5人(2名正科、3名副科),2017年12月,已报组织部备案重新任职,确认职级待遇。四是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提拔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我们改进任前公示制度,任前不仅在局大厅进行公示,还在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同时,对跑官伸手要官的干部进行谈话,严肃批评教育。五是针对干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2017年12月,任职干部14名,有5名是80后年轻干部,有中高级职称人员6名,还有5名是跨单位调动任职,促进了干部交流,努力实现系统干部年龄、知识结构梯次配备。

  (十一)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一是违规乱收费。二是违规在下属协会、工程项目部报销费用,虚报套取资金,违规发放会议纪念品,违规发放奖金及补贴。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市住建局将应由局机关财务开支的办公费、招待费、公务车辆维护费等其他费用转移至下属协会、工程项目部等财务账目中报销。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相关问题,我局全面清理账目,对违规收取、报销、支出的费用进行了上交、追回和清退,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相关财务制度。

  (十二)有反映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插手项目工程,推荐施工队和材料供应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都如实填报了“九不准规定”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并存档备查。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问责。二是加强标后监管。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牵头,市招标办配合,不定期到建设工地现场进行明查暗访活动,收集信息并形成台账,加强一线监管,严防违规插手项目工程的情况发生。三是强化教育,牢筑防线。①注重政治教育。局长龙维务同志为全局干部职工讲了专题党课;聘请市委宣讲团对机关全体干部、各直属站办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作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②注重纪律教育。在局务(扩大)会上要求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及相关配套纪律规定,重点组织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③注重警示教育。对中央、省、市查办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做到时刻提醒,警钟长鸣。同时注重“互联网+”的教育警示作用。将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在局系统内做到全履盖、无死角。四是开展廉政谈话。对14名提拨重用、转任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五是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机制。在市住建局机关设置举报箱、在局系统门户网站公布驻市住建局纪检组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十三)公物私用。2014年10月,市住建局采购6部相机用于危房改造工作,经核实,其中一部相机一直被领导占用,经巡察组督办,目前已追回。

  整改落实情况:1.被领导占用的相机,经巡察组督办,目前已经追回。2.健全机关及各项目管理部固定资产台账,组织办公室、重点工程中心及财务科对所有机关及在建项目的资产进行现场登记、清查。已经制定完善局机关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十四)报账支出大额发票欠真实。经查市住建局机关、二级单位、下属协会和公司等相关财务资料,部分财务报账支出的大额原始发票无相关明细附件说明及转账记录不符等。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市住建局机关、二级单位、下属协会和公司等相关财务资料,部分财务报账支出的大额原始发票无相关明细附件说明及转账记录不符等问题,已按规定整改,不全的附件尽量补齐,确实无法补齐的向巡视组予以说明情况。今后,加强财务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学习,附件不全的今后财务不予报账。

  (十五)贯彻落实扶贫攻坚重大决策力度不够。一是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安排部署,轻指导监管,对危房改造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自查自纠。主动对号入座、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下发了《张家界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改实施方案》(张建发〔2017〕144号),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二是严格资金监管。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通过“互联网+监督”实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截止目前,已拨付农户补助资金5784.78万元。三是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区县、乡镇两级于2017年12月底前公布农村危房改造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坚持做到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检查,年底考核验收,指导督促各区县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12月随机入户调查农户60户,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2017年,全市目标任务8030户,已完工8137户。

  (十六)部分干部对自己结对的扶贫户基本情况不甚了解;给帮扶村留下较大经济负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止2017年12月底,每各结对干部入户4次以上,并认真填写了入户台账,落实了帮扶措施。二是对结对干部了解贫困户情况进行了逐一抽查。三是两个贫困村,共计投入资金663.8万元,解决了饮水、道路、住房、用电、产业发展等问题,给贫困村6万元工作经费。

  (十七)聚焦主业主责不够。在行业管理上,动真碰硬不够。一是绿化、维护、养护工作不到位,市区绿化苗木死亡率较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着手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张家界市城市绿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前期工作,力争于1月底前拿出草案,尽快提交市人大审议。二是加强绿化宣传。制定了《市园林处绿化宣传方案》,分三个阶段在2018年进行具体实施。三是提高绿化养护监管水平。①增加管理科人员,分片区成立养护所;②加大监管力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对企业进行考核。四是加强与市城管局的联动。对占绿毁绿等不文明的行为及时制止、查处,必要时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进行了4次全市占绿毁绿行为大清查,共查处占绿毁绿行为30余处,恢复绿地面积2000多㎡。五是及时补植到位。今后将严格要求监管人员,对道路上死亡、缺株苗木做好登记,及时上报,每半年集中补植一次,保持城市绿地的完整性,确保无土地裸露现象发生。

  (十八)对建筑市场监管不力,关键岗位备案人员与现场履职人员“两张皮”、外地入张施工企业“五员”不到岗等问题普遍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关于加强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制度》(张建发〔2017〕101号)。二是自2017年10月继续推行了在建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周打卡制度,市本级在建项目打卡点设我局二楼大厅。三是开展了对市本级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拉网式检查,下发了整改通知和处理意见。四是季度通报制已经建立,每个季度末将对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打卡考核情况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十九)对区县行业管理指导督促力度不够,对区县的在建项目抽查频次偏低,对发现的问题没有跟踪管理,问题整改督办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区县建筑业管理业务指导和督查巡查制度》(张建发〔2018〕3号)。二是正在拟定2018年培训计划。三是完成了对区县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等全面督查工作,目前各区县及各项目责任主体正在进行整改,近期我局正在组织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二十)建筑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有所下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张建发〔2018〕2号)。二是拟定了2018年业务培训和现场观摩会议计划。三是样板引路工作将纳入2018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届时将下发相关创建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四是质量通病治理和分户验收工作已经纳入季度督查的必查内容,2017年第四季度督查已经作为督查内容进行了全面督查。五是计划在2018年全省建管工作会后结合省厅统一部署召开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和质量形势分析会,对照问题,有的放矢,全面部署2018年工作,目前会议正在筹备过程中。

  (二十一)对违法建设执法力度不够。按照建筑相关法律法规,无施工许可证应责令停工,并处以工程造价1%到2%的罚款,但这些案件的处理主要是以跟踪、督办(监管)为主,责令停产停工和罚款的极少,且罚款迟迟不能执行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建立《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巡查制度》。二是建立《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跟踪处理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过程中,明确通过文字、录像、照相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做到行政执法合法、客观、公正。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力度。①自查行政处罚执行情况。通过对2015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共涉及行政处罚决定书32份, 12月初 29份案件均处罚到位。②加大相关案件后续执行力度。张建罚〔2015〕5号、张建罚〔2015〕6号、张建罚〔2017〕4号均结案。四是对2017年全市行政执法情况(含区县)进行了全面检查。①制订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考核的工作通知》,进一步落实好《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校及周边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春节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平稳可控。②实地对区县行政执法开展了检查,对市管项目行政执法开展了自查。

  (二十二)渣土扬尘污染治理不到位,建筑施工场地“五要素”落实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正在推行项目开工前必须安装扬尘监控报警装置和全方位监控设备安装工作。二是2017年12月按照《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渣土扬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标准,对市本级在建项目开展了扬尘全面排查和考核,建立健全了渣土扬尘动态管理台账,对4个扬尘污染严重的在建工地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8万元。三是认真开展《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宣贯,印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2000多条,制作宣传展板100多块,每个工地多张贴了渣土扬尘公示牌。四是继续将渣土扬尘措施要素落实纳入了开工前条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前置条件。五是建立了部门联动微信群,实现了信息共享。

  (二十三)对招投标监管不力。招投标不规范,串标围标,借用资质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有效打击招标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附标后稽查的内容和情况)二是审核代理机构签署合同落实情况。三是招标相关文件全面严格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标准范本、湘建监督〔2017〕76号、湘建监督函〔2018〕6号和有关规定编制。四是招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条款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订立合同,不得另行订立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合同条款。五是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完善评标专家的管理,保证评标质量。完成评标专家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六是建设投标人诚信档案,实行投标人承诺制度。

  (二十四)“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是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对出现的纪律松弛、不正之风没有做到真抓严管。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教育,把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购买了《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12月1日,党组中心组举行扩大学习,请市委宣讲团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二级机构党政负责人参加学习教育,中心组还开展了“两学一做”第四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明确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二十五)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纪检监察干部“三转”未落实到位,原纪检组长长期分管人事、办公室等工作,不能专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

  整改落实情况:根椐纪检监察工作改革要求,市住建局原纪检组组长谢碧清已转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监察工作已由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全面负责, “三转”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二十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不力。存在违规、超标接待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存在违规、超标接待的问题。超标准接待部分支出由单位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个人出资。

  (二十七)工作作风存在“慵、懒、散”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水平。①强化行政审批窗口的建设和管理。②深化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实行“两集中,两到位”。③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方便了行政许可相对人。④精简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了新流程图,提高效率。如:工程报建方面,在资料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从原来规定的15天,实行了现在3天内办结,与原来相比缩短时间两周左右。二是强化监督检查。①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公开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0744—8230698)、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作风建设情况,对“慵、懒、散”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或贻误工作而影响住建局形象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②多方式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今年我们从两代表一委员及媒体和服务对象中聘请了12名党风政风特邀监督员,以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方式进行督察,同时,我局还与张家界电视台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将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慵、懒、散”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加强经常性教育。在各种会议上,教育干部职工端正态度,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十八)市政项目施工管理不规范,廉洁风险高。一是招投标不规范,串标、围标、借用资质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市政项目招投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环节承揽单位高度集中在某一家或某几家公司,个别单位承揽市政重点工程的数量甚至占所有市政项目的近50%,存在利益输送风险。三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普遍存在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证件就进行施工建设的违规施工问题。四是部分项目存在变更设计、重复建设、超预算投资现象。五是固定资产监管缺失,导致资产损失浪费。六是财务记账不及时,其所管理的资金存在较大监管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招投标不规范,存在串标、围标、借用资质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①严格执行新出台的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对代理机构、设计、施工、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一律实行公开招标;②按照新出台的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取消地市级加分,排除地方保护嫌疑;③甲方原则不委派评委,在重大项目上确需委派,派出评委均有高级职称,且符合社会专家库要求。④邀请市发改委、纪检监察、市检察院等监督部门对招投标现场进行监督。⑤配合监督部门和招标管理部门,加强对各项目参建单位在岗人员核查,确保人员与招投标备案人员相符,打击挂靠、转包违法行为。11月底配合招标办对各在建市政工程进行一次人员核查,以保证人证相符。12月初进行的四座桥梁施工、监理招标均按以上办法实行,今后将严格按照招标法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针对“市政项目招投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环节承揽单位高度集中在某一家或几家公司,个别单位承揽市政重点工程的数量甚至占所有项目的50%,存在利益输送风险。”的问题。①对2016年和2017年市政项目(这两年项目比较多)进行统计,对承接各项目的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进行列表清理(见后附表),没有发现某一家公司占50%以上,至于几家公司占50%以上的情况是存在,主要是在招标代理、设计和检测等前期工作,原因是目前能参与我市招标代理、设计和检测等工作的本地单位比较少,资质审批难,外地公司觉得业务量少、时间长成本高,也不愿意参与。②坚持按照发改委批复的招投标核准方式和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绝不规避招投标,也不搞暗箱操作和地方保护。三是针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存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问题。根据巡察组要求,11月份对各在建市政项目进行了一次梳理核查,2016年项目基本上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2017年实施的26项新建市政项目均已完成前期工作和招投标工作,目前已有12项已开工建设,14项未实质开工(正在征地拆迁),但只有两项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其余16项因规划和土地报批问题未办理两证,我们于2017年11月20日下发通知责令整改,明确了整改时限,同时正在向政府汇报,努力协调规划、国土、经投和永定区政府工作,拟定于元月底前解决这一问题。四是针对“部分项目存在变更设计、重复建设、超预算投资现象”的问题。①加强与规划、国土、交通等职能部门联系,对项目方案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以便方案得到充分论证,并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批示,把好首要关口,减少方案上的变更;②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勘察等前期工作要更加准确细致,设计、勘察先制定大纲经专家审查后方可实施下一步工作,以减少设计变更随意性及超预算投资,③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凡是超投资10%以上的须报政府批准,发改委追加立项投资。五是针对“固定资产监管缺失,导致资产损失浪费”及“财务记账不及时,其所管理的资金存在较大的监管风险”的问题。①制定了市政工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财务科和重点工程管理中心负责采购、登记和回收管理。②制定新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项目现场管理规定,制定奖惩办法,对项目管理实行考核,管理好予以奖励,管理不到位予以惩罚。③完善健全了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六、下步工作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市住建事业发展、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以树立“四个意识”作为重点,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市政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定期开展标后巡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五是严格执纪问责。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住建事业科学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4—8230698;邮寄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56号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办公室;电子邮箱:298405237@qq.com。

  中共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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