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张家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我单位现有13个职能科室和2个事业机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64名,实际在职人员61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8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1.48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01.4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83.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27.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1.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4.56万元,住房保障49.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1.48万元。主要工资福利支出增长51.48万元,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增加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3.4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71.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12.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办案及基地运行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处过程发生的各类费用以及采取留置措施时办案基地运行的伙食、日常物资、陪护人员补助、电费、水费、维修费等。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经费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是用于预防腐败宣传、警示教育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成绩宣传发生的各类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7.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2.80万元,增长-20.19%。主要原因是贯彻统计口径的变化。
2、“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分析: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4.00万元增长-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长0%,公务接待费增长-3.7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3.70%,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0%。主要是按照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采取厉行节约的措施,使“三公”经费下降。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主要职责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的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附表:市纪委2018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