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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容忍”坚挺文化新风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黄姣姣 编辑:张交通 2017-10-16 15:09:36
 

  近期,根据同名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楚乔传》被网友举报原作抄袭。同时,网文作家“匪我思存”在微博上指控网络小说《后宫·甄嬛传》《后宫·如懿传》故事架构和部分段落与自己作品如出一辙,甚至连记错的一句诗词,都被原封不动地“借鉴”了。(10月13日《人民日报》)

  从院士论文涉嫌剽窃,到知名商品在市场上被频频造假出售,再到近年来时时出现的网络抄袭事件提醒我们应当严肃对待并切实解决这一事关文化健康发展的“文风”突出问题。

  缺乏创作规范、创作压力巨大、抄袭取证难、监管难、违法成本低等一系列原因导致大量质量低劣、情节平庸、内容雷同的文学作品的出现,从而形成了一个急功近利、快消品式的网络文学市场。抄袭这种典型的“我耕彼食”行为不仅危害文学原创,毒化社会风气,也是诚信人格丧失的一种体现。如果抄袭就能赚得盆满钵满,谁还会认认真真伏案写作?如果雷同也能赢得声誉,谁还会苦心孤诣构思情节?

  文学作品属于艺术瑰宝,其本身必备的“独创性、特殊性、唯一性、难以复制性”等显著特征,决定了文学作品不容许抄袭。尽管这一道理人人都懂,但在利益的诱惑下,不少作者还是斯文扫地,干起了令人不齿的抄袭勾当。这不仅违背了文学创作的基本规律,而且也扰乱了文艺市场,其危害不容小觑。

  一位网络作家曾痛心疾首地写下这样一段话:我希望每一个抄袭者能够一笔一笔涂掉不属于他们的每一个字。对创作者而言,没有什么比直接拿走心血成果更加让人心痛,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裁决,抄袭行为将会受到纵容甚至获得变相鼓励。因此,完善法律,进一步明确抄袭行为的衡量标准,对于依法惩处当前文艺界甚嚣尘上的抄袭恶疾,显然迫在眉睫。同时社会运转的规则不仅仅只有法律,还有公共治理。我们可以通过行业的自律、互联网平台的曝光、版权意识的普及,对抄袭者形成“人人喊打”的氛围,要让抄袭者明白,所有的知识产权都会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的尊重。

  无论是维护原作者自身利益还是促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文学作品抄袭这类新的“四风”问题,法律法规之外,只有全行业、全环节上的“零容忍”,才能遏制文学抄袭这种歪风邪气,营造利于文学创作创新的良好氛围。(新邵县纪委 黄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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