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市专项整治办即日起面向社会设立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网址和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的主要内容为全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相关问题,以及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其它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等,按规定由相关地区单位认真处理。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此次专项整治的清理对象是指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清理内容包括6个方面:
1.涉矿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煤矿、非煤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选冶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2.涉砂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砂石企业(个体工商户)、采砂船、运砂船(车)、浮吊、砂石码头(堆场)等经营性活动的行为;
3.涉渔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在江河湖库等天然水域利用矮围、网围、网箱等方式圈湖占地,开展捕捞、养殖等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4.涉小水电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小水电项目经营的行为;
5.涉烟花爆竹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烟花爆竹生产、运输、批发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黑火药、引火线、单基火药的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
6.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重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或参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企业,尤其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经营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
各地区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情况深入自查自纠,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市专项整治办对所辖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甚至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市专项整治办将根据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信息进行查处,对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未按照要求申报并退出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追责并公开曝光;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8222015、8223539 ,举报网址为https://hunan.12388.gov.cn/zhangjiajieshi/,举报邮箱为zjjdfzfjds2017@163.com,从即日起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意见建议,由市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处理。
市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