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长沙市芙蓉区纪委对该区东岸街道干部罗建红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查清了罗建红对抗组织审查、收受拆迁户所送钱款等违纪事实。6月23日,罗建红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7月20日,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市纪委了解到,该案从立案审查到移送司法,仅用了16天时间。
这样一起违纪问题的查处,正是今年来长沙市纪委加强执纪审查工作、实行快查快结,着力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的缩影。
为提高执纪审查工作实效,长沙市纪委一方面致力于专业化队伍构建,从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选出多名熟悉财务、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执纪审查专业人才库,根据执纪审查需要,适时统一调度。
“大大提高了执纪审查效率。”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说。今年4月12日,市纪委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廖顺华、李维进行立案审查,抽调1名熟悉住建业务的同志参加审查。该名同志积极发挥业务专长,迅速查清了违纪事实。4月20日,廖顺华、李维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另一方面,该市要求各级纪检机关扎实做好初核工作。“初核工作是查清违纪问题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长沙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每个初核线索的核查,我们都要把功课做深做实,因案、因人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开展扎实核查,全面了解涉嫌违纪人员社会关系、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出行记录、财产情况等,确保立案审查前初核证据的‘精准化’。”长沙市纪委副书记熊冬华介绍说。
5月下旬,长沙县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黄花镇鱼塘村村干部向企业负责人索要10万元好处费等问题进行初核。县、镇纪委共同深入村组和企业,扎实搜集证据,获得了关键性突破。6月7日,长沙县纪委对此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有关人员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经查,发现该村原村“两委”成员黄新耀、唐仕文、王忠、黄金辉等4人存在严重违纪问题。6月19日,上述4人均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今年上半年,长沙市各级纪检机关共立案1356件,结案847件,处分党员干部840人,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20人;平均审查时间由去年的65天缩短为44天,平均缩短21天。 (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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