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机关的纪律保障作用,7月1日,岳阳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严明防汛抗灾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当前防汛抗灾工作提出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忠诚履职,严防死守。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抗灾工作部署,抓紧、抓实当前防汛抗灾工作。严格落实责任,领导干部要恪尽职守,亲临一线,上岗到位,靠前指挥。严格值班值守,各县市区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巡查值守,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对所有险工险段和重要堤防要实行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和安全隐患,快速向上级防指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确保汛情信息畅通无阻。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严肃问责。重点加强对上级防汛抗灾工作决策部署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防汛抗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分配和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违反防汛纪律行为实行快查快处。对擅离职守、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作风不实、失职渎职、贻误战机的,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抗灾救灾资金与物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依纪依法从重从速处理,对重大险情及事件苗头瞒报、漏报、迟报或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及对不服从调度指挥,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根据《岳阳市防汛抗灾督查执纪工作方案》,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务局联合成立7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暗访督查防汛抗灾工作。(岳阳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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