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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一届省委首轮巡视反馈情况陆续公布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张交通 2017-06-29 09:02:10
 

  近日,十三届江苏省委首轮巡视反馈情况陆续公布。本轮巡视进驻14个县(市、区)、2个省级机关部门和2个省属企业,截至6月25日,已公布6家单位的巡视反馈情况,分别是省环保厅、徐矿集团、泰州市海陵区、仪征市、沭阳县、海门市。

  从反馈情况看,各巡视组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深入揭示被巡视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突出问题,发挥政治“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贯彻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四个意识”不够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是被巡视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为贯彻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政绩观偏差。

  巡视发现,省环保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力度不大,对环保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够。徐矿集团有的班子成员不守政治规矩,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坚决。

  县(市、区)是首轮巡视的重点,泰州市海陵区、仪征市、沭阳县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坚决。其中,仪征市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对一些重大民生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回应不及时,对一些重大风险隐患重视不够。

  在转型发展关键阶段,树立科学的政绩观至关重要。巡视发现,仪征市、海门市政绩观、发展观有偏差。其中,仪征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较突出,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够协调。海门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违规举债规模较大,执行土地保护政策不到位,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问题突出,多项民生实事工程进程不快。

  出现这些问题,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够完善直接相关。省环保厅党组会和厅务会、厅长办公会权责边界不清,影响科学民主决策。徐矿集团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投资损失巨大。仪征市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有时酝酿沟通不够充分、讨论不够深入,有的党组织不按议事规则研究,有的未制订议事规则。沭阳县政治生态修复缓慢,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既需要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也需要纪委(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

  省环保厅党组对全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谋划欠缺、作为不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对检察、监察、审计等指出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环境监管执法、环评、固废处置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对直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监管不严,“红顶中介”现象依然存在。

  徐矿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突出,资金资产管理漏洞多,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频发。

  泰州市海陵区有的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非法集资问题发现不及时、监管不力,有的党员干部甚至参与其中,部分领域一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本轮巡视特别关注纪委(纪检组)履责情况。巡视发现,驻省环保厅纪检组“三转”不彻底,发挥“探头”作用不够充分;泰州市海陵区纪检部门“三转”不深入,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够;仪征市纪检机关监督责任虚化弱化,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失之于宽松软,“一案双查”落实不到位。

  党组织建设需要加强

  与其他被巡视单位不同,海门市是“回头看”。2015年10月,省委巡视组向海门市反馈巡视意见18项。经省委巡视组逐项检查,到本轮巡视时,已整改到位4项,基本完成7项,制定长期整改措施4项,未整改到位3项,总体整改落实率为83.3%。巡视“回头看”发现海门一些党员干部政治规矩意识差,精气神不足,干事创业氛围不浓;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党性退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干部监督工作刚性不强。

  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巡视发现,徐矿集团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部分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搭便车”。泰州市海陵区一些国有企业和“两新”组织党建缺失,党组织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仪征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对薄弱,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法纪观念不强。沭阳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机关部门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被动应付。

  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也比较普遍。比如,泰州市海陵区部分公务员调任操作不规范,有的干部岗位调动过于频繁。仪征市执行机构编制政策问题较多,少数党员干部违规兼职,混编混岗。沭阳县部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规,干部档案管理混乱。

  巡视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江苏省委巡视组明确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责任,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纠正、纠错、纠偏,一件一件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江苏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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