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星期一,我刚上班就接到这样一个电话,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刚想向对方解释打错了,可电话那边不依不饶,连珠炮似的,弄得我一时语塞,不知怎样才好。
凭直觉,这个电话不是找我的,是打错了,但听声音似乎又有点熟悉,“莫非是打听案情,托人说情的?”我这样想着,慢慢地放下了电话。“怎么办?”
我稍考虑了一下,感到这件事不能冷处理,必须如实向分管领导王书记做汇报。“打听案情?” 我还没讲完,王书记就把头一抬,一脸正色的看着我。随后拿出一张空白表,“你把刚才的情况做一个登记,尽量详细些,核查一下来电号码,是谁!”
我拿过表一看,是一张《打听、说情、干预纪律审查工作备案登记表》。我认真地按照“时间、来电人姓名、内容、联系方式、处置措施、领导审批”等栏目如实填写好登记表,并迅速核定来电人的身份。
这时,王书记稍稍松了一口气,说道,“你做得很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省里最近颁布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就是要求我们严守监督执纪工作纪律,这是一起典型的纪检干部违纪行为,研究之后,我们要严肃处理。”
“纪检干部”?我心头一愣。原来,这位来电者是基层的一位纪检干部,以前在县直单位工作,后来担任乡镇纪检干部,说起来和王书记还是老同事,以前,该纪检干部同王书记在乡镇工作时有过工作交集,算起来称得上“老伙计”。
随后,县纪委对这名纪检干部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对该同志的违纪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一出,不少干部议论纷纷。
“以后不能随意乱说乱动了,尤其是我们纪检干部,党和人民对我们‘厚爱一层’,我们自己更要‘标高一尺’,一言一行都要谨慎。”
“这下在纪检队伍震动大了,作为监督执纪干部,纪律红线碰不得,今后要千万注意啊!”
面对这些议论,我想,“打铁还需本身硬”,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格监督执纪,“挺纪在前、守身如兰”,应该成为我们每个纪检干部工作、生活中的“红线准绳”,生活在这个五彩缤纷的现实生活中,或许,闯得过“名关”、“利关”,但是还须一生坚守跨得过“情关”,只有正身律己,才能抗住干扰,不负使命,只有经过“关口”的考验,才会从容地绽放纪检职业的灿烂。(临澧县纪委 章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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