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厦门:首轮交叉巡察紧盯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张交通 2017-06-21 10:15:51
 

  “集美区巡察海沧区海沧街道,海沧区巡察同安区民政局,同安区巡察集美区后溪镇。”在日前召开的厦门市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对区级第一轮交叉巡察工作进行了部署。

  按照厦门市巡察工作的安排,第一轮交叉巡察于6月上旬启动,分别抽取集美、海沧、同安3个区的交叉巡察组,采取“推磨式”方式分别对异区开展巡察。厦门市制定区级第一轮交叉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工作培训会,对交叉巡察工作的人员安排、工作方式、任务重点、注意事项等进行面对面安排部署。交叉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坚持纪在法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以及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扶贫资金领域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作为交叉巡察监督的重点。

  与此同时,交叉巡察工作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一次一授权”原则和“三不固定”机制,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任命交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实行回避制度,除副组长由本区巡察人员担任外,其余人员均异区安排。交叉巡察组接受市委、被巡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双重领导,以区委为主。

  为确保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厦门市要求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组务会集体研究制度,并在交叉巡察期间,以组为单位,成立临时党支部。由交叉巡察组组长担任支部书记,承担起“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交叉巡察前,将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保密承诺书》。

  下一步,厦门市将总结第一轮交叉巡察工作的有关经验做法,适时推广到全市6个区,进一步构建巡察新格局,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厦门市纪委)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