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纪委公布了今年1到5月份的执纪审查数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45件,处分党员领导干部623人,其中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9人……
今年以来,市纪委不断完善执纪审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排查会,提高问题线索研判的准确度,把准办案时机,实施精准打击,在全市形成了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有力震慑和持续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天心区政协主席邓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革强、市城建开发公司总经理吴文超(正县职)、雨花区正县级干部杜旭辉、长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许彦、市轨道交通集团副总经理陈赟、田汉大剧院原总经理刘逶迤等一批腐败案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转变执纪方式,坚持抓早抓小,打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合拳。1-5月,全市纪检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331人次,开展谈话函询650件次。日前,市纪委还出台《长沙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谈话函询工作程序(试行)》,对直接谈话、委托谈话和函询的实施步骤、工作时限等进行了规范。
长沙市持续深入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市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立案16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3人,追缴违规资金642.2万元,把“拔了的毛”坚决还回去。截至目前,全市立案查处“小官大贪”案件35件,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人,涉案金额1464.1万元。(长沙市纪委宣传部 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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