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娄底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多管齐下,加大纪律审查的力度,1—5月,共立案773件,结案4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8人,与2016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32%、98%和102%,组织处理15人,移交司法机关25人。
内部挖掘、充实队伍。为切实解决执纪审查力量的问题,年初,娄底市纪委、监察局对6个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的人员进行调整,将一批有办案经验、有专业知识、有责任担当的同志充实到了执纪审查一线,确保了每个纪检监察室配备4名同志。各室分别由常委、副局长主管,监察局局长统一协调调度,实现了人员、力量的统一调配和有效整合。今年前5个月,查处科级以上干部131人,处级干部32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22.5%和433.3%。
完善流程、规范管理。娄底市纪委、监察局细化了信访、执纪审查、干部监督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各部室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按照归口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对各渠道来源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逐一建立台账,并分流到纪检监察室,案管室每月对问题线索清理工作进行督办。
协作查办、提升效率。娄底市纪委出台了《娄底市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和互相通报移送案件及案件线索的实施意见》,编制了《娄底市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实务手册》,为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协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实现了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由纪检监察“单兵作战”,向纪检监察和法院、检察、公安机关“联合作战”的转变。去年底以来,组织、公安、法院、检察、审计、地税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445件。(娄底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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