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屯营镇派出所两名干职工的违纪行为,现给予刘某同志调离户籍窗口、李某同志(临聘人员)辞退的处分……..”在接到县委巡察第四组反馈的大屯营派出所干职工违规收取复印费和私自售卖户口本封面的问题后,宁乡县公安局立即核实处理,并在全系统开展了一次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这是宁乡县开展巡察的一个缩影。为有效解决反腐“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难以系统发现和根治等问题,2016年3月,宁乡县先行先试,借鉴巡视方法,出台《宁乡县巡察工作办法》等系列文件,探索常态化开展县级巡察工作,对各单位进行全方位“体检问诊”。
坚持高点定位,组建强力的巡察机构,县委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领导小组,常设巡察办。从工作经验丰富、热爱党的事业的干部中选用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按照1名财务人员、1名审计人员、1名项目工程人员、1名纪检干部的结构配强巡察组队员。
坚持问题导向,巡察采取“一次一授权”、“一事一授权”方式,既立足届期全覆盖要求对各单位进行综合巡察,又着眼关键急场,对重点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各巡察组采取开会“听”、个别“谈”、资料“查”、现场“看”、公开“访”等“五步工作法”来发现问题。在巡察开展的同时,审计同步进入,做到既查政治问题,又查业务问题,全方位筛查。
“对巡察所有发现的问题,都要逐一研究,对帐销号,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到不到位不放过,真正把巡察利剑擦得更亮”,县委五人小组对巡察工作予以深切期望。
自2016年3月以来,宁乡县共派出15个巡察组,分两批对33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其中综合巡察5个单位,专项巡察28个单位,移送问题线索266条。第一批问题线索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函询单位一把手10人,查实违纪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3人。第二批问题线索正在有序处置当中。(宁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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