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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文件规范谈话函询工作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长沙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7-05-23 15:27:34
 

  近日,长沙市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出台了《长沙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谈话函询工作程序(试行)》,旨在进一步严格规范谈话函询工作。

  该文件明确规定,采用谈话函询方式的主要包括问题线索涉嫌轻微违纪,问题线索过于笼统难以查实的,问题线索需要澄清的等情形。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承办部门要拟定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报批后再实施。文件还对直接谈话、委托谈话和函询的实施步骤、工作时限等进行了规范。谈话函询的相关材料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被谈话函询人应当就谈话函询情况在其所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专题报告,并要在个人年度述职述廉中附上相关情况。同时,要求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严防出现降格处理、简单化、随意化等问题,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或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等,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了解,长沙市坚持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四种形态”,1-4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计开展谈话函询431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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