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常德:建立党内监督报告制度 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洁档案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常德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7-05-16 09:53:38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常德市纪委印发《关于建立见物见人见细节党内监督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要求,监督报告内容必须见物见人见细节,不讲空话套话。报告内容包括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落实民主集中制以及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报告中还详细列出了“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支持巡视巡察工作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情况;遵守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情况”等28项具体报告事项。

  《办法》首次建立党内监督径报制度,即各区县(市)纪委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根据监督中掌握的相关情况,直接向市纪委书记进行专题报告,每半年报告一次,如发现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存在较大或重大问题,在发现之日起3日内向市纪委书记报告。同时,常德市纪委将监督报告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制考核重要内容,监督报告内容经核实后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洁档案。对一把手出现重大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