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咱们去年的扶持资金还节余7800多元,社区经费不足,是不是考虑冲抵部分社区招待费开支?”
“这个坚决不行,尽管大家辛苦了,但村有村规,要按规矩来,不能再动专项资金的歪脑筋,不然,又要背个党纪处分。” 临澧县烽火乡观音庵社区党支部书记刘宪波在社区会上立马否定了这个提议。
究竟是咋回事?刘书记说的“又要背个党纪处分”是啥意思?原来,2014-2015年上半年,该县民政部门给社区共下拨扶持抚恤资金4万元,刘宪波与其他成员商议,伪造民政资金发放凭证虚列支出,冲抵1万多元社区招待费用开支,刘宪波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受处分后,刘宪波一开始还觉得有点儿憋屈,“公事开支,自己又没落腰包……”
时隔6个月,县纪委办案人员进行回访谈话,刘宪波在思想上早已发生了彻底转变,深刻认识到了基层“微腐败”的危害性。骗取本应该发放给社区居民的民政资金,用于社区招待费开支,这属于典型的“雁过拔毛”行为,虽然钱款不多,但性质恶劣。
“我是犯过错误,但不能一错再错,组织上既然还继续让我当这个支部书记,说明还相信我,我要珍惜机会,用实际行动做给大家看看。”“浴火重生”的刘宪波,甩掉了思想包袱,带领社区一班人大刀阔斧,甩开膀子修公路、筑堰塘、挖沟渠、装路灯、治环境。把一个4400多人,条件较差的山村社区,面貌改变得有模有样。
群众看在眼里,满意在心里,“刘书记虽然以前受过处分,但不背思想包袱,吃了很多苦,这几年社区变了样、发展快,我们仍然信任他,为他来个迟到的‘点赞’”。(临澧县纪委 章剑波)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